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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又來了~男拒盤查落跑警開槍逮人惹爭議

我最不了解的是
大部分鄉民明明都贊成警察的做法
為什麼新聞要寫"網民大罵"
那些記者到底是怎樣
唯恐天下不亂就對了
如果有人要連署~~記得通知一下
小弟一定參加
在台灣一個特別的現象
警察抓犯人~不敢犯人受傷~所以輕輕抓~~被跑了---->執法不力~只會抓闖紅燈
警察抓犯人~奮力一擊~~~>警察打人啊~~警察打人啊~~這種熟悉的聲音~在電視看常看到
今天又看到警察抓人
被惡漢打~~結果所長放惡漢走~基層員警大反彈
這就是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這就是台灣少數人所希望的現像
而這些人又自以為是民意~正義~人權
卻犧牲了大多人台灣人民的權利、安全
好一個執法不當
好一個執法不公
就繼續讓警察消極下去
看看最大受害的會是誰

菲力牛 wrote:
我最不了解的是大部分...(恕刪)
原則上我認同這則案例,警察在追捕嫌疑犯時,不要使用警用槍械,原因是警察存在的目的與軍人不同,軍人在使用槍械的時候,目的非常簡單,就是殲滅敵人有生力量,是以武力的出發點去思考。

但是警察不一樣,他配備的槍械是在維護社會治安上,除非對自身、他人、或有維護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必要時,不使用警械無法達到目的,被迫必須要施以反擊,或降低對方的攻擊意圖,屈服意志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如何做到不流血,或是少流血才是警察在執行勤務的時候的重要項目。

另外常有人舉例:這要是在美國,早就被打死等等案例...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

我認為大家都被美國電影給影響了...絕地戰警看太多了嗎?那只是電影...

美國與我國情不同,不該等同視之,就我看來,美國的警察屬於地方政府管轄,不歸屬於中央,所以人員的編制、法令、器具、任用的制度、包括官制...等,各州差異大,不該視為美國的警察只要遇到逃跑的嫌犯就一定會開槍,這是不一定的,絕大部分的美國警察在執行勤務時,非常重視保護自身的安全之外,對於嫌疑犯應該受到的尊重與人權,以及執法前對嫌疑人的權力宣讀,是否使用非致命性武器的判斷非常清楚,任意使用警械打死、打殘一個並沒有對警察、或是其他人生命造成危害的嫌疑犯,也是會受到與論相當的質疑的喔!並不是就沒事,美國警察的權力並沒有大到這樣子。

另外就我們警察方面:

我認為我們的警察應該要開始認真的考慮配置非致命性武器,這個部分應該要開始公開討論,我相信警察在逮捕犯人的時候,經常會遇到該不該使用槍械,該不該對他開槍,我手裡的槍如果打出了一發子彈在那個人的身上,會不會把它打死?

配備非致命性武器,可以讓警察更敢勇於追捕匪徒,或是使用警械,因為警察並不需要擔心會把對方打死。

像是車輛攔截網,這個這麼好用的東西,我們台灣的警察都沒有配置,大家想想,路邊臨檢的時候遇到衝臨檢戰的車輛,這是何等的好用?這個裝備比裝置一堆led告示牌來的便宜多了,但是我們的警察卻沒有配備...

接下來的記者討論:

我覺得我們的記者有一個非常壞的習慣,就是在報導的時候會加入過多的個人意見,記者報導的時候必須要公平公正,平實的的報導一則新聞,而不是加入自己對這則正在發生的社會事件做過多的揣測以及判斷,所以基本上這個記者的報導方式非常的糟糕,他應該要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並在下一次報導的時候修改自己的報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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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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