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警察不一樣,他配備的槍械是在維護社會治安上,除非對自身、他人、或有維護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必要時,不使用警械無法達到目的,被迫必須要施以反擊,或降低對方的攻擊意圖,屈服意志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如何做到不流血,或是少流血才是警察在執行勤務的時候的重要項目。
另外常有人舉例:這要是在美國,早就被打死等等案例...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
我認為大家都被美國電影給影響了...絕地戰警看太多了嗎?那只是電影...
美國與我國情不同,不該等同視之,就我看來,美國的警察屬於地方政府管轄,不歸屬於中央,所以人員的編制、法令、器具、任用的制度、包括官制...等,各州差異大,不該視為美國的警察只要遇到逃跑的嫌犯就一定會開槍,這是不一定的,絕大部分的美國警察在執行勤務時,非常重視保護自身的安全之外,對於嫌疑犯應該受到的尊重與人權,以及執法前對嫌疑人的權力宣讀,是否使用非致命性武器的判斷非常清楚,任意使用警械打死、打殘一個並沒有對警察、或是其他人生命造成危害的嫌疑犯,也是會受到與論相當的質疑的喔!並不是就沒事,美國警察的權力並沒有大到這樣子。
另外就我們警察方面:
我認為我們的警察應該要開始認真的考慮配置非致命性武器,這個部分應該要開始公開討論,我相信警察在逮捕犯人的時候,經常會遇到該不該使用槍械,該不該對他開槍,我手裡的槍如果打出了一發子彈在那個人的身上,會不會把它打死?
配備非致命性武器,可以讓警察更敢勇於追捕匪徒,或是使用警械,因為警察並不需要擔心會把對方打死。
像是車輛攔截網,這個這麼好用的東西,我們台灣的警察都沒有配置,大家想想,路邊臨檢的時候遇到衝臨檢戰的車輛,這是何等的好用?這個裝備比裝置一堆led告示牌來的便宜多了,但是我們的警察卻沒有配備...
接下來的記者討論:
我覺得我們的記者有一個非常壞的習慣,就是在報導的時候會加入過多的個人意見,記者報導的時候必須要公平公正,平實的的報導一則新聞,而不是加入自己對這則正在發生的社會事件做過多的揣測以及判斷,所以基本上這個記者的報導方式非常的糟糕,他應該要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並在下一次報導的時候修改自己的報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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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逼幾次就沒有飆車族了
飆仔無處逃 高市警方以口袋戰術逮人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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