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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公司的勞資爭議:46頁1110調解結果,48頁又翻盤了

E.Thing wrote:
請記得每次的會談都要...(恕刪)


我倒覺得除了被拖時間之外,這沒什麼好擔心。
所謂調動,就是更改勞動契約,原本就應該得到勞方同意,
這是明記在勞基法裡的。

不接受自己不同意的調動,是勞工的權益之一,
勞方不願接受更改勞動契約,
資方本來就只有「接受勞工決定」或「資遣勞工」的選擇。

所以即使公司再搬出「不配合調度」這種理由,
還是只有一樣的老路可選。

如果真的又繞回這一條理由要重新談,
我只會覺得這間公司的主管真是智障。
最新消息~~

早上我同事跟我說
公司似乎想把我留下來~~但要接手一些行銷部的文書或相關作業~~


公司是想把之前的事當做一場惡夢嗎?
員工是可以這樣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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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薇小姐 wrote:
最新消息~~早上我同...(恕刪)


我會覺得主管是想玩賤招,
用辦公室同儕對妳的目光施加壓力,
希望能讓妳自己受不了而離職。

問問看法扶的律師,
看這種情形是否能主張因公司的行為造成這種環境,
使妳因心理健康因素難以繼續於同公司任職,
直接要求公司資遣妳。
完全看不懂樓主到底想要啥耶?
不想調職吵到勞保局勞工局
留下換業務也有意見?
其他網友建議請育嬰假(等同領半年的失業給付)也沒看到這方面的動作
還是最好公司繼續把你留在這位置沒事情做, 薪水照領, 狂上網就好?

勞工可以堅持自己的權益, 如果能夠達到兩造雙贏不是更好?
到現在我只看到一個每天掛在網路上取暖的"好"員工
艾薇小姐 wrote:
最新消息~~

早上我同事跟我說
公司似乎想把我留下來~~但要接手一些行銷部的文書或相關作業~~

公司是想把之前的事當做一場惡夢嗎?
員工是可以這樣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嗎?

高招...

這樣公司就不需要進行資遣,當然也不需要發非自願離職證明。
你當然也不能自行要求資遣....

問題是,你本身奇摩子已經不爽了,根本不想繼續留下來了...
(跟所有主管都翻臉了,還會想留下來???)

留下來後,預期...
(1)工作氣氛怪
(2)工作內容變多
(3)考績變差

反正就是要變成讓你自行離職啦....
高招...
yapi1101 wrote:
高招...這樣公司就...(恕刪)

沒錯, 這是高招, 考績變濫, 是會使人自行離職.
有看過副理領一張股票的嗎?
助工領的都比他多.
艾薇小姐 wrote:
早上我同事跟我說
公司似乎想把我留下來~~但要接手一些行銷部的文書或相關作業~~

妳不去八里倉庫,
公司還是得找其他員工去(除非招募新人),
如果那位員工也不想去,
妳不就變成箭靶?
妳確定留下來之後有辦法忍受閒言閒語嗎?

總覺得公司沒那麼好心......

Arlington wrote:
完全看不懂樓主到底想...(恕刪)


公司不先搞賤招,事情會有必要變成這樣嗎?
把氣氛搞得讓你難做了,再告訴你公司決定留你了,
換是你,會做何感想?
最新消息~~

早上我同事跟我說
公司似乎想把我留下來~~但要接手一些行銷部的文書或相關作業~~

~~>這是先放風聲...看妳反應如何??
公司就是要伱走而已

伱只能努力爭取非自願離職 這樣

鬧到後面 伱留下來了
又如何

以後的薪水
獎金
搞不好還減伱薪水

還有跟主管要如何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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