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ing wrote:請記得每次的會談都要...(恕刪) 我倒覺得除了被拖時間之外,這沒什麼好擔心。所謂調動,就是更改勞動契約,原本就應該得到勞方同意,這是明記在勞基法裡的。不接受自己不同意的調動,是勞工的權益之一,勞方不願接受更改勞動契約,資方本來就只有「接受勞工決定」或「資遣勞工」的選擇。所以即使公司再搬出「不配合調度」這種理由,還是只有一樣的老路可選。如果真的又繞回這一條理由要重新談,我只會覺得這間公司的主管真是智障。
艾薇小姐 wrote:最新消息~~早上我同...(恕刪) 我會覺得主管是想玩賤招,用辦公室同儕對妳的目光施加壓力,希望能讓妳自己受不了而離職。問問看法扶的律師,看這種情形是否能主張因公司的行為造成這種環境,使妳因心理健康因素難以繼續於同公司任職,直接要求公司資遣妳。
完全看不懂樓主到底想要啥耶?不想調職吵到勞保局勞工局留下換業務也有意見?其他網友建議請育嬰假(等同領半年的失業給付)也沒看到這方面的動作還是最好公司繼續把你留在這位置沒事情做, 薪水照領, 狂上網就好?勞工可以堅持自己的權益, 如果能夠達到兩造雙贏不是更好?到現在我只看到一個每天掛在網路上取暖的"好"員工
艾薇小姐 wrote:最新消息~~早上我同事跟我說公司似乎想把我留下來~~但要接手一些行銷部的文書或相關作業~~公司是想把之前的事當做一場惡夢嗎?員工是可以這樣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嗎? 高招...這樣公司就不需要進行資遣,當然也不需要發非自願離職證明。你當然也不能自行要求資遣....問題是,你本身奇摩子已經不爽了,根本不想繼續留下來了...(跟所有主管都翻臉了,還會想留下來???)留下來後,預期...(1)工作氣氛怪(2)工作內容變多(3)考績變差反正就是要變成讓你自行離職啦....高招...
艾薇小姐 wrote:早上我同事跟我說公司似乎想把我留下來~~但要接手一些行銷部的文書或相關作業~~ 妳不去八里倉庫,公司還是得找其他員工去(除非招募新人),如果那位員工也不想去,妳不就變成箭靶?妳確定留下來之後有辦法忍受閒言閒語嗎?總覺得公司沒那麼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