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到最後如果你的討論串變成自問自答跟id哥一樣
這樣有意思嗎
以後寧願被id哥黑
也不想參與你的討論話題
或者是請你黑我吧
這樣的話最少不會不小心踩到地雷
搞不好你可以靠這篇
擠上98年度10大風雲人物
跟id哥並列
兩個d哥
一個會黑人
一個會告人
單純的罵abc可能比較沒用
因為就算罵本名,如果有人叫郭台銘,同名同姓不稀奇
但是像是"引言"罵人,也算是一種指定對某個帳號回應,也比較像指著對方罵
我想除了要證明有第三者知道該帳號現實生活上是誰
剩下的就是要指出,這段時間的使用者是你本人,而不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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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有疑問欸
如果說我在自己網誌中罵一些名人
比如說"馬O九無能"(純舉例,非事實)
或是"陳O扁是個腦殘"(純舉例,非事實)
哪天剛好這些名人看見,想要對我提起告訴
但是我沒有加職稱,又能證明有其他同名同性的人,是否對方就無法成立這個告訴?
因為我不一定是在罵元首,可能只是剛好罵到一個同名同姓的人
如果告的成,我想我網誌那些罵政治人物的文章都該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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