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個新聞在回想自身遇到此種問題會怎麼做…我想我會等那個少年出獄後,先想辦法把他抓來,然後關在一個小房間裡,每天吃飯的時間到了,再從他身上割肉煮給他吃,(看人魔的後遺症)等到他掛了我再去警察局自首,這樣就算是有悔意吧,反正也沒有死刑,再請個唬爛一點的律師,說什麼家人被殺後精神錯亂之類的,說不定還不用進監獄呢…嗯~果然沒有死刑是比較講究人權的,想幹麼就幹麼啊,看來廢不廢除死刑對我來說都一樣好,只是沒有死刑的話,我自己動手還比較痛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