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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吧

我只想說"人民的保母辛苦了"!
議員道歉+1,

就算今天中彈的人不是強姦犯,但該車架駛開車衝撞員警,員警依法行使職權並沒有錯,若民代「當時」懷疑讓員警用槍不當,開記者會聲援受傷的人,那一旦法院判決確定,民代本來就應該給讓員警及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此外,難道民代沒大腦嗎?正當的老百姓有人會怕臨而檢衝撞員警?接到這種陳情,難道不會花一點時間了解一下,就大張旗鼓開記者會?若不是見獵心喜,就是頭彀歹去。

這個社會一定要搞得會吵,敢吵才有糖吃,會叫會鬧才有好處,循規道矩的人只能吃虧?

事情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對於對錯雙方認知有差異不就是要請公正單位(法院?)裁決後才算數,法院都還沒裁決,民代也沒搞清楚狀況就開記者會施壓,這樣對嗎?還是,只要是同我族類,管他三七二十一,先挺再說,有問題再推,再不行就說當初第一眼看到他,也覺得他不是什麼善類,最後,不行了說,我也是受害者啊,我也只是為民服務啊!!!
還是一句老話
當政者無能
哀哀哀...


risccpu wrote:
鄉民們搞不清楚時間先後順序狀況,
議員替許幸少年聲援警員執法過當時,
那時還沒有人知道許姓少年是強姦少女犯
警員也自認自己用槍過當而負擔看護費
現在才爆發許姓少年就是犯下強姦棄屍少女犯
這樣也要怪到民代頭上?
...(恕刪)


這件事情只有和警員執法過當有關,而且那個警員也自認自己用過當...這是事實,法律上站不住腳否則警員會負擔看護費?
01的鄉民法律水平有待加強,許姓少年是強姦棄屍犯,那是事後才知道的,兩件事情不能渾為一談,


馬上辦 wrote:
還是一句老話當政者無...(恕刪)


請問這位大哥 這跟當政者有何關係???

況且你一句話 就能當定見

你也太自負了吧
mis038 wrote:
請問這位大哥 這跟當...(恕刪)


看ID就知道是那種類型的ID了,不用太過計較拉。

只是出來辯護的議員是哪種顏色的可能這位還搞不清楚。
3618237 wrote:
聲援警察不如聲援流浪...(恕刪)



可以下班了啦,不用加班上01消毒啦,經濟不景氣,加班沒有加班費的,早早回家休息,記得噴肌樂,跟貼撒隆帕斯,如果手真的很痠記得得看醫師,明天很多等你掛很多抱怨的電子郵件等你刪,加油
網友親筆留言區: 請利用油性簽字筆於上方空白處自由書寫。
跟當政者有點關西~

只是好像一直以來~

都有這種鳥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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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一定要把他搞大啦~


被追捕逃跑~想開車撞警方~這樣警察不能開槍?

他也鳴槍過了~

還不能開嗎?

這還有天理嗎?

那請問槍是用來幹麻的?

用來打那個議員的嗎?


那個議員也是腦殘阿~

對~就是說你~腦殘一個~

都幾十歲的人~不辨是非阿~


很多立委~議員~民代之類的~

都以為發聲就是有做事~大家會喜歡~

那也要看事情吧~

腦殘成這樣~


越講越賭爛~

mis038 wrote:
請問這位大哥 這跟當...(恕刪)

這還要我多作解釋嗎?
這是我第一次想挺警察的........

波利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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