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發表聲明如下:
因此次捐款來源社會評價不一,造成社員承受莫大壓力
所謂莫大壓力
1.潘學姊這樣亂募款 丟臉都死了 可恥到極點 輿論撻伐
走在路上都不敢說我跟她同社團!!
2.潘學姊要李婦不樂之捐 這些流浪狗怎麼能安心結紮.
狗有狗權 強逼結紮為環保 但是不能逼狗兒使用不義之財!!
3.潘學姊現在都畢業了 不用受她擺佈 開收據報帳社章一蓋
怎麼寫都沒人管 收據沒有流水號 開幾張沒人知道 !
不能再讓她胡搞瞎搞!
4.如果不退 我們違法募款的事曝光 社會局開罰 倒楣是我們!
畢竟違法勸募是事實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5.學校怕校譽破產 要我們退就退吧 學生自治社團都是假的
遵從我校方針才是真的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原因 請動保社員投票 請勿冒充身分投票 !!
到底學校調查結果為何 ??
不是還有另位蔡依寧 ? 她應該也知道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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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12 月 14 日蘋果日報 A1 版所刊載之本系畢業校友潘同學事件,本系之澄清說明:一、本系自創設以來對於學生之教育,除法學專業領域傳授外,亦相當重視學生之品格教育,並開設有相關之法律倫理關懷課程。二、經本系與潘校友聯繫,潘校友表示蘋果日報之報導內容有所偏頗。事件發生係她與本校法律系蔡依寧事件發生係她與本校法律系蔡依寧事件發生係她與本校法律系蔡依寧校友,在自家附近公園幫助流浪動物時,撿拾到李姓婦人之皮夾拾到李姓婦人之皮夾拾到李姓婦人之皮夾,然後兩位畢業校友留在然後兩位畢業校友留在原地等候李姓婦人,並至警局處理。李姓婦人在電話中表示願包李姓婦人在電話中表示願包紅包給兩位校友,兩位校友堅持不要,並說該紅包只要捐給創世並說該紅包只要捐給創世基金會或慈善團體。後因兩位均為本校動物保護社之社員,潘校友更是兩任動保社社長更是兩任動保社社長更是兩任動保社社長,雖現已畢業,但仍經常返校從事動物保仍經常返校從事動物保護之相關工作。潘校友表示,她們是請求對方將該款項捐給動物請求對方將該款項捐給動物保護社,過程中口氣上可能太過於急躁過程中口氣上可能太過於急躁過程中口氣上可能太過於急躁,不過,該請求為在場之警察瞭解並獲婦人同意,且當天開立收據,由李姓婦人直接捐款6000 元給動物保護社,做為流浪動物結紮之用做為流浪動物結紮之用做為流浪動物結紮之用,兩位校友沒想到竟發生這麼大的誤解到竟發生這麼大的誤解。三、事實上,今年九月份凡那比風災時,本院師生六十餘人係本校唯一組成凡那比颱風清掃志工隊,協助校園環境災後復原工作的團體,此可為本系法學教育兼顧品德教育之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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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姓畢業校友事件校方聲明
2010-12-15
本聲明稿已先於昨日(12/14)發稿至各媒體,除表達校方立場,並希望媒體對兩造雙方平衡報導。
針對今(14)日媒體報導,有關本校財經法律學系潘姓畢業校友拾遺並索取三成報酬金行為乙事,本校聲明如下:
1.據悉本案李姓婦人表示願包紅包感謝本校潘姓校友,惟潘姓校友堅持不收,並表示紅包可捐給創世基金會或慈善團體。該校友為本校動物保護社前社長,其表示於李姓婦人同意下,以李姓婦人名義,將該紅包捐給本校動物保護社。
2.本校法學院必修專業課程外,一向強調品格教育並重視倫理關懷,其他各院學生則開設「法律倫理」、「法律與人生」等核心通識教育課程,藉此要求學生除須具備領域專業素養外,也應培養正確的人生觀、道德感及同理心。
3.潘姓畢業校友個人行為,雖基於良善本意,但顯與社會期許有所落差,並造成負面觀感,本校除表達遺憾也深切檢討,未來類似案例將加強宣導外,並協同導師增加對學生品格與道德教育。
4.該事件對本校校譽影響甚鉅,尤其媒體若干報導未見全貌,造成外界誤解本校偏袒校友之印象,對本校師生造成極大困擾。為正視聽,校長指示成立專案小組,於今日下午北上,前往案發地點、土城廣福派出所與潘姓畢業校友會合,了解並釐清整起事件經過,以儘早對外說明真相。
5.此次受款學生社團、動物保護社自成立以來便長期接受校內外捐款,作為救助動物及以結紮方式減少校內流浪狗數量,因此次捐款來源社會評價不一,造成社員承受莫大壓力,社員開會後決定,今日下午已至右昌郵局以現金袋方式,退還捐款至原受理的土城廣福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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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廣福派出所已經退錢回學校的社團了 ,
派人上去也該查出來了吧 .
還有社團可以收外面人的捐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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