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3su wrote:
不好意思~
我實在真的想把這篇蘋果日報的報導火速貼上來分享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19/34240017/applesearch/
...(恕刪)
我以為又能看到我的名字哩,真失望~

來去收個驚
v3su wrote:
不好意思~我實...(恕刪)
v3su wrote:
日必購要告我在這一個版上妨害名譽~只要我一獲得不起訴或無罪判決~我就能要求檢察官或法官偵辦或移送地檢署提告誣告罪
因為我在這邊所言的內容~具有曾經發生過或是的確發生過~~而日必購也明知~因為他都有在看這邊的訊息
明知道他自己本身的確有交易糾紛甚至是涉及詐欺~有受害人發表經過以及傳訊給我~~卻要提告我妨害名譽~~那麼就是意圖使我受刑法懲戒~~所以只要我一獲得不起訴處分或是無罪判決確定~我馬上可以要求檢察官受理誣告~或是法官移送給地檢署偵辦誣告罪
這就是我巴不得日必夠趕快傳喚我的原因
因為明知道自己所為的行為的確具有批判性~卻還告訴檢察官我要整死他~要求調查~~
只要他當庭給我簽下誣告具結書~一旦我獲得不起訴處分或是無罪判決~~他馬上就是誣告罪~...(恕刪)
v3su wrote:對啊..好好笑喔~
我發現~連結那邊的某位"好爛的新聞"留言者
應該有在注意這棟樓~因為我發現他的留言讓我覺得好熟悉
好像是......
Eros Chen wrote:
所以曾俊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