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novia wrote:差太多了吧,那個案例對方有直接po文在網路上嗎?我說的案例情況是:沒有客訴,直接上網po文抱怨某公司產品有問題,然後某公司還是態度很好道歉的案例。要拿案例就不要隨便拿一個出來。 筆電消費經驗分享相機消費經驗分享01上的連結,一堆網友都是沒有客訴,直接上網po文抱怨,然後有些公司還態度很好的去了解並做後續處理沒客訴就po文抱怨,網路上一大堆例子,不過因為將被告毀謗的,應該只有維大力和中壢KIKI屋吧一個飲料大廠處理事情的方法跟一間小餐廳一樣?
說不定 , 倒楣的 JERRY只能期盼看看有沒有奇蹟出現有沒有倖存的蟻大力到時候願意出庭作證了蟻大力 : 報告庭上 我要代表我的爸爸 媽媽 兄弟 姐妹 控告廠商草菅蟻命我們早在瓶身還沒蓋起來時就搬進去很久了 他們卻不聞不問 現在出了那麼多條蟻命廠商要怎麼賠償 還想舖天蓋地 is this good drink ?最後 小蟻想說的是 JERRY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