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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惡劣的代購業者"日必購"電話錄音!!


歷經了快兩年
日必購針對我在網路發表的"日必購12大罪狀"
控訴我"妨礙名譽"以及"違反著作權"一案
在今天終於收到了法院判決
我全獲得不起訴處份!
案號是: 100年度調偵字第1916號

判決書指出,我所說出的"日必購12大罪狀"均有證據,受合理評論原則之保護
內容也列出其他消費者控告曾先生的案子有好幾筆,證明許多交易糾紛均屬事實
裡頭也提及我所發表之文章尚非涉及私德,而係與公共利益有關之事
所以,老天總算有眼
惡人先告狀的行為,終將是失敗!

我要特別謝謝一位受害者
他拿回日必購的數萬元退款後,堅持全數贊助我請律師
縱使我一直不相信行使正義還會被司法起訴
那位受害者依然告誡我,法律是給懂的人利用的,希望我別掉以輕心
也很謝謝恩典法律事務所,認為我在行使公義之事,律師費也有稍做折扣
當然,也由衷感謝當初幫我出庭作證的兩位證人!
挺身而出的精神我給

事到如今,我的信箱偶而還是會飄來申訴信
但我很無奈自己始終只能做些治標不治本的事情
既然某人都還不願意悔改,重複做些暗地裡的歪主意
那麼...
也只能這樣耗下去
等團體訴訟案的結果出爐
等待哪位有公權力的人正視此事
等待因果報應的顯現

在此呼籲所有受害者
不用再擔心被威脅告毀謗而不得張揚交易糾紛之事
有拿不到貨或是被積欠退款的事情就去報警備案
他最擔心的是團體訴訟案被起訴
不可能想再增加不利於他的任何告訴案產生!

最後,想告訴此討論區的網管,若是有收到任何抗議此篇文章的投訴
請您秉持著公平處理的原則,此篇文章沒有任何惡意毀謗或是意圖挑起筆戰的偏激內容
一切都是陳述事實,還請不要輕易刪除此文章
多謝!

















BACK wrote:
歷經了快兩年
日必購針對我在網路發表的"日必購12大罪狀"
控訴我"妨礙名譽"以及"違反著作權"一案
在今天終於收到了法院判決
我全獲得不起訴處份!
案號是: 100年度調偵字第1916號

判決書指出,我所說出的"日必購12大罪狀"均有證據,受合理評論原則之保護
內容也列出其他消費者控告曾先生的案子有好幾筆,證明許多交易糾紛均屬事實
裡頭也提及我所發表之文章尚非涉及私德,而係與公共利益有關之事
所以,老天總算有眼
惡人先告狀的行為,終將是失敗!
........
......

"日必購12大罪狀"
http://tinyurl.com/86fzr84



大家要慎選代購業者,千萬別被惡質業者矇蔽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BACK wrote:
歷經了快兩年
日必購...(恕刪)


贏了喔 日必購還有啥意見阿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BACK wrote:
歷經了快兩年日必購針...(恕刪)


幹的好~!!



大大辛苦了....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BACK wrote:
歷經了快兩年...(恕刪)


非常開心
也很為這則資訊感到興奮
這段時間的奔波,真是辛苦您了
--------------------------
遲來的正義,大快人心,恭喜恭喜

BACK wrote:歷經了快兩年日必購針...(恕刪)


有上來都有關注,加油
別人錯了,不等於你就對了。

BACK wrote:
歷經了快兩年日必購針...(恕刪)



大大真的是正義之師,我一直以為台灣這種人早就都消失了~~~~

BACK wrote:
歷經了快兩年日必購針...(恕刪)



這是我一年來聽到的最好的消息了,

希望團體訴訟也是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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