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吉士的蔚藍海域 wrote:小弟2999 跳 3...(恕刪) 真的耶3000樓那位弟兄請出來一下,大家幫你拍拍手難不成是消失的密室保護消費權益和言論自由!!!!樓主加油~~~===========================================3000樓出現了,是鴨奇馬
才一個晚上,樓就蓋了20幾層~好像有人鬧場比較好蓋~哈不曉得下一個分身什麼時候會出現?真的很想跟維大力喊話貴公司的法務跟公關(如果有的話)請裁掉吧!不僅幫不上忙,根本是幫倒忙~全世界有哪位公關或律師會給這種鳥建議的~告消費者律師好像姓廖是吧~您真有才
他們官網的使用規範被拿下來了.....看來自己也覺得那使用規範有問題....不過GOOGLE有幫忙備分了喔!!!使用規範請您進入本網站時,務必先行閱讀此「使用規範」,當您繼續使用本站時,即視為您已同意其全部內容。如果您對於此規範內容有疑慮,或是不同意時,請您立即離開本站。本站架設編輯單位為「南亞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站將不定期修改本站內容。本站及其任何網頁所載有關由南亞食品公司及其相關企業(以下簡稱「南亞食品」) 所提供之資料,均依下列責任限制聲明規定辦理。查閱本站任何所載資料之使用者,均有責任遵守本國適用的法令規範及主管機關之限制,繼續瀏覽本站即表示使用者同意遵守相關規定。各網頁所提供之資料,係「南亞食品」認為足以使使用者了解本公司。該等資料得由「南亞食品」隨時修訂調整與更新。「南亞食品」自當盡力透過本站為使用者提供正確消息,但如有錯誤及誤植,「南亞食品」或其相關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受僱人,並不就該等資料負任何法律責任。如錯誤資料係由第三方所提供之資訊,「南亞食品」亦不負擔任何責任。除本站特別註明外,本站所載錄的商標、標誌、圖(照)片、文字或檔案的一切智慧財產權,都屬於「南亞食品」所有,您無權私自複製、拷貝、轉讓,或用任何傳輸方式、改變本網站的任何內容。如您因使用本站而傳送任何資料給予本公司或至本站時,您必須保證該內容並無任何不法行為,如:侵害損壞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如本公司收到任何有關網頁使用者所提供之內容,有上述情事時,本公司有權逕自決定是否刪除有關內容。本公司並不保證本站任何資料和內容並無侵權,如有相關事宜及建議,歡迎聯絡我們。但當本公司權益受到損害時,本公司亦有權採取一切法律途徑維護本公司之權益。
katsumi wrote:不是吧~~現在應該要...(恕刪)他殺了大蛇丸,再加上大蛇丸後來比較喜歡他,不喜歡兜 關係真亂... 話說穢土轉生是火影二代目的術呦....這棟樓是討論"維大力的蟻分身之術"喔別離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