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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早上新聞,國考作弊的話,應該與公職絕緣了吧!

ducklin.yaya wrote:
早上新聞,國考作弊的...(恕刪)


我是第三千樓嗎?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拾金不昧連3起 他們都不要酬金
更新日期:2010/12/18 04:11 〔自由時報記者羅正明、張軒哲、黃其豪/綜合報導〕「拾金索酬三成」風波沸沸揚揚之際,昨天傳出三件拾金不昧的好事,桃園拾荒為生的男子、北縣的陳先生、台中補教業者羅焜耀,以義行為台灣譜出美妙的樂章。

連結


看完這幾天拾金不昧的新聞, 六千女、六千女親友團、高大... 你們消失去哪了???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
恭喜老爺,賀喜老爺。可以領三千元(老人年金)嗎?

那上下(2999和3001)也有獎嗎?



styxking wrote:
我是第三千樓嗎?...(恕刪)


styxking

文章編號: 24636882
文章日期: 2010-12-19 08:16
個人積分: 12
» 3000
ducklin.yaya wrote:
早上新聞,國考作弊的...(恕刪)


我是第三千樓嗎?


jennycancerpp wrote:
拾金不昧連3起 他們...(恕刪)


對他們來說,都要講『法』啊!因為他們認知法就是最高的道德標準咩!

不過,有網友也分析得很清楚了,純要以法的層面來講,似乎這位女大生也沒有理由要請求權喔!

請搭電梯到2877樓

再幫其中第二點補充一下,報導說原本雙方是先約在啃得雞見面,後來女大生覺得不妥,才改在警察局的。如果當時沒有想硬要凹那三成的念頭,直接還給人家,或者就收下人家婦人的兩千塊紅包就好啦!幹嘛又要改到警察局?所以女大生所持的理由是?可能是想到要符合法律這點才行,所以才改的囉?可是,女大生卻比人家婦人晚到派出所,那這個......又是羅生門嗎?

remo2919 wrote:
那...那...那這...(恕刪)



人家承辦警察心裡面已經很OOXX了,也不能責怪他。

最近還有個更倒楣的呢!請看這則新聞。

styxking wrote:
我是第三千樓嗎?...(恕刪)


只要前幾樓被回收,我就是三千了

--

那,要拼六千樓,以示敬意嗎?

怒濤爆裂 wrote:
假日值班人員把我發的...(恕刪)


你還好吧?

goodversion wrote:
你還好吧?...(恕刪)

還好
只是天氣有點冷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還好只是天氣有點冷...(恕刪)


還好就好,那就麻煩您回頭想一下你前一篇的邏輯性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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