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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檢沒帶身分證警察開槍~~!!{轉帖}


OCEAN1975 wrote:
第 8 條 (人身自...(恕刪)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人身自由並非無限上綱啊~

佛家是講因果的
人權團體不配稱為菩薩
這樣污辱到佛教了

ryan4825 wrote:
偷偷跟你說..01上大慈大悲救苦救難的菩薩特別多....不要覺得意外喔~~

樓上的應該是指535號吧? 533是健保XXX 我倒覺得看警械使用條例比較實際~
台灣警察很客氣了,大陸這邊如果要動用警槍你就死定了.....

13槍制伏歹徒

我半年內看到4條新聞視頻, 凡是逼公安要動用到警槍的下場都是"當場擊斃",然後新聞會加"當局認定為合法使用槍械"
上面那一條應該算是誇張點, 拿菜刀挾持人質被兩個公安近身後劈哩叭啦的一陣亂轟撂倒.....

挾持女友

這個是公車劫持人質

公安趁歹徒不注意, 近身一槍爆頭.....

生在台灣的歹徒們,算是很幸福
Luke Chen wrote:

難道沒有人考慮到在人來人往的主要道路上那麼多的正當性嗎?
警匪戰對壞人開的都會有流彈到民宅陽台上的民眾了
很明顯的影片中的賊頭簡直菜到不行以及情緒管理不良才會做出這種舉動

再說有多少人看到這群人暴力討債的事實了? 還是只是刻板印象的反射而已?
會出動那麼多人去討債一定是欠債的人有問題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難道沒有人考慮到在人來人往的主要道路上那麼多藉口的正當性嗎?
警匪嘴砲戰對警察開的嘴砲都會有流彈到民宅陽台上的民眾了
很明顯的影片中的混混簡直菜到不行以及情緒管理不良才會做出這種舉動

再說有多少人看到這兩個人執法過當的事實了? 還是只是刻板印象的反射而已?
會出動那麼多人去盤查一定是被盤查的人有問題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Luke Chen wrote:很顯然的後來增援的員警對於這位菜鳥把事情搞大的結果很頭痛吧~
好聲好氣的解釋就沒事了 我不相信那個菜包如果一開始態度OK的話會演變成錄影對嗆的局面
穿上制服代表公權力就比較屌嗎? 方都是敗類+1


很顯然的後來增援的網友對於這位菜鳥把事情搞大的結果很頭痛吧~
好聲好氣的解釋就沒事了 我不相信那個菜包如果一開始態度OK的話會演變成錄影對嗆的局面
穿上便服代表黑社會就比較屌嗎? 方是敗類+1

Luke Chen wrote:光是從該條子的處裡事情方式就感覺的出菜味很重了
難怪都了那麼多了還有人不把它放在眼裡

合格的警察應該不用拿出不用那麼多廢話就有威嚴感
而不是了那麼多又成為另一個警界笑柄

該條子開槍時該不會心想:
辛辛苦苦警察特考 居然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


光是從該混混的處裡事情方式就感覺的出菜味很重了
難怪都了那麼多了還有人不把它放在眼裡

合格的流氓應該不用拿出攝影機不用那麼多廢話就有威嚴感
攝影機真的很糟耶,攝影機又不會咬人,好歹帶點武器,棒球棍、武士刀還是改造手槍什麼的,如果你說那個攝影機可以發射子彈、雷射光、還是說可以吸收被拍的人靈魂,那這段就當我沒說過←如果你真得那麼覺得應該是你電影看太入戲,該看醫生了)
而不是了那麼多又成為另一個江湖笑柄

該條子開槍時該不會心想:
辛辛苦苦討債流氓 居然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



事情要用不同角度切入去思考,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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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ing1989 wrote:
難道沒有人考慮到在人...(恕刪)



警察亂開槍???

打死那些小混混,還能減低失業率的分子咧
打傷沒打死才叫亂開槍

應該打準一點,直接從太陽穴下去


轉載tube高解析版
sweater1125 wrote:
警察亂開槍???打死...(恕刪)




只能說.....是一群垃圾.......
有一次連續假期
凌晨2點小女兒睡不著
吵要去7-11買東西
開到半路小女兒就睡著了
到了7-11只好老婆下去買
留我與小女兒在車上
這時有兩位警察路過
往我這還有後座看了幾眼(一個兇神惡煞了中年人和一個"倒臥"在後座的小女孩+凌晨2:00)
當場要求我將車窗搖下並出示證件
在詢問的過程中,我女兒醒來了並問:爸爸,發生什麼事?
警察聽到了並且說了說聲:晚安
把證件交還給我後就離開了
事後我心中有一種安全的感覺
因為我知道在我們的身邊.社區.城市中有著警察先生在保護著我們


相信沒有人會喜歡被懷疑的感覺
但是配合警察先生的勤務
可以讓其更加有所成效

公民的道德感與警察的榮譽感
都是現在台灣所缺乏的
相信今後一定會有所提昇
Rschumacher wrote:
大白天會被盤查應該有...(恕刪)


沒記錯的話,我記得那些黑衣人好像是討債集團的,
債務人報警後,一開始那些黑衣人也是想說你能拿我怎樣,我人多啦..
甚至有對警務人員動手(看警員編號...等)

版主開的主題有點聳動...應該不能只是說單純的沒帶身份證...

如果當場警察人員被對方人多所壓制(氣勢),可能債務人被打、被欺侮,都沒人保護...
如果是警察依照行為職權法式可以要求盤查
如果不配合是視情況可以帶回警局的
但是這就很主觀了

所以態度是個關鍵
而一般民眾也不是警察
也不大去鳥那個所謂警察職權行為的法規
看完整篇…其實警察並無執法過當…
但我還是不喜歡警察…
我自己還沒遇到警察有幫過我什麼…反而是被警察開過一些很不合理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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