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真的很好笑,1來,拖垮台灣的小惡人原來有這麼多,這些小惡人,平常不施善小就算了,反而認為惡小沒差?2來,看一些人自以為是賣弄法律真的會笑死人,是上過法院還是被告過誣告?搞不好連律師事務所都沒進去過咧.....建議這種人花個2000~3000元去諮詢一下,何謂誣告。
只要185似乎有點太少您付出的不只是電話費簡訊費也有花時間在處裡這事情也應該要算進去以中華民國打工的工資來算, 對方應該至少要賠 1k才算合理因為首先您要上網找法條, 接者花時間去派出所報警之後等待傳票, 加上對方有妳電話後出現的曝險問題
並不是會背條文就可以判決了....實際判決要"舉證","陳述",辯駁",等相關敘述做為判決依據....就算你是對的,無法舉證,證據不足,告訴罪名錯誤,等....還是會判成無罪....切勿陷入自己為是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