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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結案/{發洩文}客服人員就該這樣被罵嗎?

ken8686 wrote:
所以~客戶的保存不當
拿出蓋有門市店章收執聯~就不能證明繳費了?
就得重繳一次~這是您的意思囉?

當然不是囉

你沒繳費收據 系統又沒記錄
繳費手續不完整的情況下
建議你跟你所繳費的單位查證 也就是超商
對方不配合可以找消保官或報警

案例不是寫的清清楚楚
ken8686 wrote:【投訴組╱高雄報導】2月初陳小姐拿4張繳費單到7-ELEVEn高雄鼎上門市繳費,繳費收執
聯均蓋上店章,證明已收費,但5月初她發現有一筆未入帳,要求門市負責,門市卻要她
再繳一次,她抱怨不合理。統一超商公共事務室表示,依門市留存的熱感應紙收據,註明
消費者只繳3筆。但律師、消保官認為,收執聯蓋有門市店章,民眾主張已繳費合理,門市應負責。
ken8686 wrote:
繳費證明熱感應紙變白化~字體完全看不出來
我拿出蓋有門市店章收執聯~就不能證明我繳費了嗎?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所以你的意思是有蓋店章不能保證百分百有繳費???(恕刪)
ken8686 wrote:
當然可以啊!
問題是當超商提出其他證明時(如錄影)
是您要負法律責任啊!
如同樓主案例~
客戶提出蓋有門市店章收執聯時
超商提出其他證據證明該收執聯係偽造時
是客戶要負法律責任啊!

都是 超商 vs 客人

有案例
為什麼不照案例走
消費者 + 消保官 vs 門市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小天天最後選擇避風頭,殘念!本來很尊敬你的嘴砲功力的
結果這樣就投降

看來大家目的不一樣啊
請您失望吧

假鬼假怪 wrote:
被你講的這麼複雜,便...(恕刪)


我覺得是客人態度問題耶

感覺不到他想解決問題,只把過錯推給別人

如果他很積極維護自身的權益,我想電信公司會很樂意幫忙他

不然講難聽一點

電信公司只要採取法律行動

花時間、精力的人會是誰?



不過,我還是建議電信公司私底下先跟超商店長聯繫看看吧

搞不好會有意想不到的發展


QLuNa wrote:
我怎麼看都是電信公司要找小7自已去對帳,
如果真的客戶有問題這種奧客就給他就提告吧,
偽造文書,

還有,客服單位可以廢掉了.
連客戶沒有繳費證明,
就什麼都不能做,
還要客戶自己去找小7(它只是代收..)

如果我去電信公司的特約中心繳費,
我被停話一樣打電話找客服啊,
不然還要我自己去特約中心自行對帳嗎?
客服有這麼好當喔?
...(恕刪)


我怎麼看都是電信公司要找小7自已去對帳,
如果真的客戶有問題這種奧客就給他就提告吧,
偽造文書,

還有,客服單位可以廢掉了.
連客戶沒有繳費證明,
就什麼都不能做,
還要客戶自己去找小7(它只是代收..)

如果我去電信公司的特約中心繳費,
我被停話一樣打電話找客服啊,
不然還要我自己去特約中心自行對帳嗎?
客服有這麼好當喔?

bzchang wrote:
我覺得是客人態度問題...(恕刪)


時間都拖快一個月了

我想客服應該有問過

這要請樓主回覆一下

跟超商聯絡的結果請問是?
想念抬頭就能看見月亮的時候。

假鬼假怪 wrote:
如果我去電信公司的特約中心繳費,
我被停話一樣打電話找客服啊,
不然還要我自己去特約中心自行對帳嗎?
客服有這麼好當喔?


特約中心不是電信公司授權的嗎?

電信公司應該是可以查特約中心的帳,那個系統也是電信公司的

問題是本案是超商代收啊,等於是公司對公司

中間還要透過銀行耶!

你叫電信公司直接登入小七的帳務系統?別鬧了吧

就算兩家公司要對帳,也不會是這種方式

假鬼假怪 wrote:
我怎麼看都是電信公司...(恕刪)


代收就不用負責嗎?

選擇繳費管道的是澳客本身

去哪個通路都要自己保存好繳費證明(店章不算)

委託代收機構把錢轉給業者的是澳客

帳沒入到業者

應該是澳客要自己去找他委託的機構查

為什麼會有負所託

不是叫業者向下追


再說

門市跟業者是同個老闆

當然可以內部查

找加盟的管理單位通知門市調帳務紀錄或是監視器之類

電信公司是能管到7-11的帳務系統還是監視器嗎?

既然帳務是澳客委託7-11的

出問題當然是澳客去找7-11調這些

業者最多只能在查詢期間幫忙保持門號不斷話

但也不可能永久

不然大家都來這招

免錢的用幾個月再擺爛

誰敢開電信公司?
想念抬頭就能看見月亮的時候。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如果因為客人提不出一張收據,在這邊就可以打迷糊仗,講難聽一點這不就是客人
在爭取時間延滯繳費嗎?如果這招真那麼好用,而且可以用,那大家不就用這招來
打迷糊仗嗎換取時間嗎?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款項不會憑空消失,竊盜乃是公訴罪,公司如果有心追回款項,其實調閱當日攝影存證並不難!
只是要不要的問題,公司大可備案控訴小7未繳回款項即可成立,因為公司是像小7收款,
並不是向消費者收款,至於是小7相關人員竊取款項或是客人偽造文書這就給司法去處理了,
無論是竊盜或是偽造文書,依刑法規定,皆屬於公訴罪。


hwsbetty wrote:
有大大說提告..
不是我想笑..
而是公司不會為了這樣的小事去做提告的事情..

之前有人客每個月都偽造繳款證明..傳真給我們..
幾個月下來..
公司最多就只是註記這位用戶如果不到櫃檯繳現金..就不恢復使用權..


幾周前就說過了最差就是告,小7也知道電信公司是甲方,沒有理由不給調閱存證,而且你代收帳款
一定有合約清清楚楚說明帳款若應繳而未繳該如何處理.......

,樓主表示他想笑,這間公司我才想笑呢...

這間公司真是有趣阿,根本不用告,那是最後的要走的路,
公司出面對小7提出要調閱當初錄影存證就可以了,公司就是不願意去做,
法務部領公司薪水不願意去做!!為何沒領薪水的客人要去幫你佐證呢??
讓卡在中間的客服被罵...然後一個迷糊帳可以處理這麼久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假鬼假怪 wrote:
如果真的客戶有問題這種奧客就給他就提告吧,

同意

到這個階段
客服單位應該再主動一點
再後面差不多就要寄存證信函討債了

個人建議
由電信客服主動找 7-11 協調
由電信客服主動找 消保官 備案
將來鬧上法庭這代表你們主動處理的誠意(對外 保護你們)

當然找之前
請客服主管行文法務單位評估此類做法(對內 保護你們)
做不做 出事都有墊背在

拉第三者
消保官介入
可逼迫客戶與你們出面溝通
並打破現在單方面被罵的狀況(被罵請記得錄音)
並與消保官說明現狀

***
請以客為尊 幫助客戶
也可以在所有動作之前
告知客戶, 將通知消保官或警務單位, 來介入協助(電信)跟超商追查款項, 問客戶是否同意?
因為會用到他的個資~ 需到他到場看監視錄影帶~並有可能須要對值
非當事人繳費~也請他提供繳費者個資
(當然要錄音~不管同意不同意)

這客戶愛盧
能順利解決最好
不能就是上法院多一些佐證的資料
對方如果連消保官也罵
就更有趣了

==
不過
大公司客服一般應該沒這麼彈性跟權限
大公司輸了也不痛不癢
但每個吃人頭路的,
先想好保護自己~不會變替罪羔羊先

bzchang wrote:
特約中心不是電信公司授權的嗎?
電信公司應該是可以查特約中心的帳,那個系統也是電信公司的
問題是本案是超商代收啊,等於是公司對公司
中間還要透過銀行耶!
你叫電信公司直接登入小七的帳務系統?別鬧了吧
就算兩家公司要對帳,也不會是這種方式...(恕刪)



QLuNa wrote:
代收就不用負責嗎?
選擇繳費管道的是澳客本身
去哪個通路都要自己保存好繳費證明(店章不算)
委託代收機構把錢轉給業者的是澳客
帳沒入到業者
應該是澳客要自己去找他委託的機構查
為什麼會有負所託
不是叫業者向下追

再說
門市跟業者是同個老闆
當然可以內部查
找加盟理單位通知門市調帳務紀錄或是監視器之類
電信公司是能管到7-11的帳務系統還是監視器嗎?
既然帳務是澳客委託7-11的
出問題當然是澳客去找7-11調這些
業者最多只能在查詢期間幫忙保持門號不斷話
但也不可能永久
不然大家都來這招
免錢的用幾個月再擺爛
誰敢開電信公司?(恕刪)


以上兩位都提到了個重點,
現在討論的是電信公司/收錢單位/客戶,
如客戶繳費單不見,
要查帳時客戶應要找誰查的責任問題.

所以,
電信公司跟收錢單位同一個,
就電信公司查,

電信公司委託小7收錢,
就客戶自己要找小7查,

奇怪了,
如果我偶爾小7繳,偶爾特約中心繳,
某月的帳沒有入電信公司,
我還要記得在小7繳要找小7查,
如該月運氣好在特約中心繳.,電信公司就會願意幫我查,

什麼鬼啊~~~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hwsbetty wrote:
有大大說提告..
不是我想笑..
而是公司不會為了這樣的小事去做提告的事情..

之前有人客每個月都偽造繳款證明..傳真給我們..
幾個月下來..
公司最多就只是註記這位用戶如果不到櫃檯繳現金..就不恢復使用權..

幾周前就說過了最差就是告,小7也知道電信公司是甲方,沒有理由不給調閱存證,而且你代收帳款
一定有合約清清楚楚說明帳款若應繳而未繳該如何處理.......

,樓主表示他想笑,這間公司我才想笑呢...

這間公司真是有趣阿,根本不用告,那是最後的要走的路,
公司出面對小7提出要調閱當初錄影存證就可以了,公司就是不願意去做,
法務部領公司薪水不願意去做!!為何沒領薪水的客人要去幫你佐證呢??
讓卡在中間的客服被罵...然後一個迷糊帳可以處理這麼久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偽造繳款證明 的客戶當然不會提告

有繳款的客戶 可以告樓主你們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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