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依一些法條來算,在山坡地建築;上下坡的鄰居,距離應該都快用公里算了
如果政府要依法來整頓;可能大家又會團結來對抗了
有些相片在舉發別人違法的同時,也證明了自己違法
這一個問題有時光顧著打別人,其實要小心會反彈打得自己傷更重
那放任大家違法開發山坡地?
不是;這一個問題是你願不願意自己先開始保護山坡地。
拆除為什麼要申請,這又關係建築廢棄土管理辦法
其它的為何又要申請,這又關係都市計劃及法規的修正
如果你的建物合法;依消防法不可能離鄰地那麼近
除非你是防火建築,但現地是鐵皮屋
違章與否,很簡單,就是現地是否與建管單位的圖面一致。
你確定你的圖面與建管單位的圖面一致?
台北縣處理違章的態度很消極。
他們對老舊不影響公共安全之違章是以年久自然損壞,達到消除的目的。
當對違章進行改建或補強時;即達到即報即拆的條件。
其實你的自我表述「我只更換」就已達到了即報即拆的條件。你拆除時;可有申請?
當你有改造、補強及拆除的行為發生時;你是否有依法申請
有些房子雖老舊卻動彈不得,那是受限法令
因為得依新的法令;那表示你也沒有依新的消防法規,及生活污水等法令設置。
如果你的鄰地是山坡地,依衛星圖來說;你的地也會是山坡地
那也表示你未依新頒的山坡地相關法進行水土保持
只是依法論法,檢察官也不會有什麼結果,因為最多與你一樣;未依法建築申請而已。
而且龜山的都市計劃還在修正,各方還在角力中
你所謂的教授,也可能是其中一方
如果鄰居來一招玉石俱焚,正式打一份公文申請
向建管單位提出,本人土地有土石流失之慮,需立即進行水土保持。
下方建物有立即危險,應即拆遷;另建物屬違建,應立即拆除。
1. 如果建管不立即處理,那表示進行中的工程;安全無慮,何來爛挖。
2. 建管單位回應,並處置;你亦遭受損失,可能更慘重。
面對自己財產有危險,當然要保護。
但是敲鑼打鼓的方法;除非自己完全合法。不然還是學大公司的做法好。不要上媒體。
我還是在強調一次,
如果我有疏失或違法事項,
誠如縣府主管所言,
一切依法行政, 依法辦理! 我也非常願意配合改善處理!
該說明的, 我也都一一列舉在首頁,
我就您部分疑問再說明一次:
1. 我的土地是建地, 並非緊鄰土地是山坡地, 我就非得是山坡地!
建地相關證明均備!
2. 舊建物拆除時, 我也依法提出申請! 並且依照廢棄物方式分類辦理!
以鋼筋鐵皮居多, 小部分廢磚牆, 提供鄰居將積水防火巷填平!
3. 唯一一座新建磚造建築, 我也依法申請雜項執照, 並依序請領開工, 驗收等證明,
當時申請執照的總費用, 還遠高於建築費用!
4. 我現址土地, 每年合法消防申報, 亦有合格消防申報書為證,
5. 我現址公司領有合法工廠登記, 營利事業登記,
當時經濟部審核工廠登記發放時,
亦有專人前來核對建物和建照是否吻合!
6. 也是最後, 我不在乎地主有沒有合法申請或按照繁複程序辦事,
只要他做好基本的水 & 土的基本防護, 不至於造成他人危害或困擾,
誰都不會去檢舉他!
易地而處, 有人將廢水廢土往您家廚房塞,
試問您會不會以 "我家可能也有違法, 所以還是讓他塞吧!" 的心態處理?
整個事件歷時 兩年9 個月迄今, 會不會有結果? 尚未定論,
大敲鑼鼓之說也還是太早了!
若是體制程序內能迅速改善, 我又何苦耗時耗力耗神?
重敲鑼鼓之下, 還是未能有所改善, 那請問下一步該如何走?
言語若有得罪, 請多包含!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