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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大陸被工人殺害一案...

shangpoo wrote:
本日最中肯...
我想很多人頭殼都壞去了...
因為這樣就可以殺人啊!!

一個濫理由就可以說服一堆網友去殺人!
呵呵...真是好笑!

哪裡中肯?你的邏輯大有問題
沒有人說殺人是對的,這是一個愚蠢的作為
殺人者一定會得到應有的懲罰,在這事件裡面非常明確

大家在檢討的是為什麼會有人連自己命都不要了
完全失去理智,寧願要兩敗俱傷一起死
並不是在說殺人有理,也沒有人要說服別人去殺人
邏輯清楚一點,ok?
請刪文請刪文請刪文請刪文請刪文請刪文







我是轉貼啊

現在大學畢業生 除了混的比較差的外 估計一般還是想進 外企 國企 公務員

不過臺資一般是招中職或者初中畢業的農村孩子 其實現在一個月1700在大陸對應工作強度和精神壓抑 來說并不算高

關鍵是這個案件里面 廠方的手法是采用拖 拖到員工沒辦法去爭
本來法院已經宣判了18萬 (內地現在賠償金絕對不止這個數,我覺得還是東莞的法院很偏資方了)
他右手廢了 等于以后的生活已經沒有了希望 18萬真的只能說是法院按照以后的生活費用算下來判的
資方還想在上面打個折 采取拖欠的方式 可以說是逼上了絕路

以他的背景 死刑是絕對跑不了的 他也絕對清楚事情的后果
真的是 你不給我一個說法 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臺灣朋友們估計不了解大陸國企的福利
九十年代是最差的 現在好了很多 雖然有時候工作壓力特別大 (今年我們公司全國跳了3個) 但是待遇還是不錯的
其實我覺得要杜絕這種事情
假設我是老闆的話
出工安事件....連坐,全部人一起出錢~一起罰
整年無工安...全體加獎金
不過會不會是我太天真~~


還有認真說,並不是鼓勵殺人
但把人逼急了也是不對的!!
有的時候真的是該反省
有些話看看就好 真實人生並不是有錢人或美女就可以無往不利予取予求
otiass wrote:
沒那麼好打發啦
估計要養一輩子
工人兒子念書
老闆還要付學費
==
更正
應該是五級工傷
所以工廠不用養一輩子(四級以上才要養一輩子)
一次性付清

大陸的事情 不需要套法律條文
賠多少 實質上与傷害大小無關(法律條文只是指出上限,中間大量彈性空間)
而是取決於開出的價碼能否把受害者「砸暈」

前面有人問 為什么死人只賠20萬人民幣 斷掌卻要賠18萬
這便是「砸暈」價碼之差異
死亡勞工的家屬 大多來自貧窮地區 一輩子沒見過多少錢
生平頭一次聽到20萬 暈 自然爽快接受
而且家屬拿到20萬 回去改嫁也是可以的

斷掌不同 受害者在外打工多年
曉得9萬不是錢 因此要18萬方能「砸暈」
而且斷掌的受害者回去 餘下的時光要吃自己 還有妻離子散的可能性.

回到此案
大陸勞工較為畏懼政府的
政府都講要賠18萬 台商還要砍一半
勞工心理會不平衡:政府都講我可以拿18萬 你一個台商還要凹
幹!
悲劇發生

其實如果台商一開始給9萬(勞工可能會不滿意) 然後透過政府協商慢慢加碼
勞工心裡滿意
事情合理解決 可能還不用18萬
台商不曉得做人 開始小氣 閙上法院 最後還要凹一筆
在大陸對部份的台灣老板只有一個字:摳
對MM倒是很大方啊!

思君不見下渝州 wrote:
工傷,生育,養老,醫療,失業

大陸就是要給員工保這些保險

有多少台商給員工保足的??...(恕刪)


小弟的公司下屬在大陸的四家工廠 有給員工保足
除此之外 我們還另外向民間保險公司投保 雇主責任險
簡單的說...

人被逼急了, 什麼都做的出來...

今天官司還沒打完, 錢還沒拿到, 就要把工人趕出工廠回老家吃自己

那工人老家在貴州是吧~

當然就心一橫,

"你要讓我回貴州, 我就先送你回蘇州(賣鴨蛋)"

看誰比較先到...

只是沒找到老闆, 卻殺了非主事的人, 唉...
km小腹婆 wrote:
在大陸對部份的台灣老板只有一個字:摳
對MM倒是很大方啊!


唉, MM都說台灣人上酒店最摳啦!! 喝了吃了摸了還要殺價...
一般來說 活人陪的更高

人死了 是沒辦法的事 只有賠償死者的親屬 賠償金一般有個限度


但是傷殘就要考慮受害者以后的生活來源供養了 這個價就真的不好說了
并且比照大陸的生活費用 18萬真的不算高

以前大陸流行的一句很沒人性的話 撞殘不如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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