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慶] wrote:元月15日剛完成終身...(恕刪) 看樣子起因還是那些五十幾萬給你岳父造成的震撼!推測是以後如果再丟東西的話,他無法承受,所以壓力很大。當然多少有點「見笑轉生氣」的感覺。五十幾萬耶,一般小咖上班族兩年的薪水哩!跟岳父說:「錢再賺就有了,但是女兒還是希望能住在自家的房子」^^^^^^^^^^^^^^^^^^^^這句話要由女兒跟父母撒嬌岳父跟女婿的關係通常比較硬,岳母跟女婿的關係通常會...好到不行!所以我跟我岳父都聊不上天...他講兩句就被全家吐槽到天花板了!(都不用我開口...)租金的部份就請雙方的父母來談,這樣才對等。翁婿之間談這個問題,說真的不對等;就輩分而言,實在沒這個立場談。像這五十萬也是,自己的父親或祖父輩的出來說一句話,這樣太太方面比較有面子。但這話由做晚輩的來說,那岳父的臉往哪裡擺...雖然我岳父也常常在我面前丟臉...但是我都不敢吭一聲...
[朝慶] wrote:午飯後岳父單獨找我,一臉正色的說:你現在住的房子是我的,房子裡面的東西要怎麼處理是我的權利,而且這些東西也算是我女兒的,我有權力處理我女兒的東西.....,這房子我們偶而會回去住,希望你們過完年後找時間搬出去。 岳父大人是不是忘了他的女兒在您的手上..
我也遇過類似的事,當初獨自來台北時,不知道要住哪裡人?生地不熟的。有個親戚願意讓我暫住,直到我找到房子租,記得當時他說:不急,慢慢找,台北租房要謹慎。但是等我把行李搬進他家那一刻,他居然跟我說最好趕快找,不可能讓我住多久,一個星期的時間讓我找。當時我愣住,心理的訝異逐漸轉變成憤怒。一個成年人又是長輩,有必要如此表裡不一,這樣虛偽。他也知道我剛找到工作,身上沒什麼錢。一星期內要搬岀住房租昂貴的台北。後來我請朋友幫忙,不但借我錢租屋,租金也壓低一些,還不用押金,三天內就搬出去了(當時行李都拆開,都是原打包狀態,要搬也很快)。那時覺得出外靠朋友這句話很正確,親戚居然比不上朋友熱心。這位親戚是父親的哥哥,後來覺得他這樣對我,我也這樣以虛偽應付就是了,表面上說好,實際上轉身後還是照自己的方式作。沒必要去撕破臉,畢竟他是父親的哥哥,而且讓我住三天已經不錯啦!
新年開工第一天。再扮一下柯南。段一:岳父氣急敗壞的責怪岳母怎麼這樣粗心,東西也不看一下就丟掉。我也陪著笑臉說財去人安樂!段二:午飯後岳父單獨找我,一臉正色的說:你現在住的房子是我的,房子裡面的東西要怎麼處理是我的權利,而且這些東西也算是我女兒的,我有權力處理我女兒的東西.....,這房子我們偶而會回去住,希望你們過完年後找時間搬出去。段三:內人也相當難受,她無法接受熟悉廿餘年的父親怎會這麼說!現在我開始憤怒,想追究的念頭油然而生,因為我覺得岳父不但企圖卸責而且出爾反爾!總和上面三點。覺得應該是岳母覺得受到"暗傷",段一中,岳父怪岳母粗心,你則是說財去人安樂,說者無心,聽在岳母耳中會覺得,你們都在怪我,老娘可是好心幫你打掃,沒人感謝就算了。還怪我粗心弄丟東西。然後你這個半子還來說風涼話---什麼財去人安樂,分明就是一口咬定是我的錯(雖然真的是)。導致段二出現。段三中:"覺得岳父不但企圖卸責而且出爾反爾"-->可能樓主在口氣上還是小露不滿之意。不然卸責是在指卸什麼責?若已釋懷,這件事應該無責可卸!以事後豬哥亮來建議:事發第一時間只能自承---自已不好,沒好好保管,造成大家忙碌多勞,都是自已的錯(男人真命苦,不過也沒辦法,自爆總比別人來爆的好)。災後重建建議:暫時離開事發現場,請老婆編一個理由--工作忙,公司要加班什麼之類的,搬出來!過一陣子等風頭過了。再由老婆去探岳家口風,再行災後重建感情工程!此期間請多加忍耐風言風語。以上,小小柯南推論,請參考
長輩說的話也別當真客套罷了, 不必抱太大的期待尊夫人也真是天兵一枚結婚前就該把住處搞定還希望住婆家房子?還是快搬出去為上策這種疙瘩要抹平~很難啊有些長輩不會認為自己有任何過錯都是晚輩惹的禍尤其是娶他女兒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