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龍潭一家客家餐館
我們才剛就定位
隔壁也來了一桌客人+一隻小狗
拜託!這是餐廳耶!
我媽很直接跟對方說:
這是餐廳,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狗好嗎!
對方不但沒道歉反而回:
你去跟老闆說啊!
我媽:
人家要做妳生意當然不會說話,妳們自己要有公德心啊!...
我媽話一說完就被我哥勸下來了
我媽之所以生氣是因為我哥的三歲小女兒很怕狗
而這隻狗一進來就一直往我姪女的方向跑
把她嚇到了
所以我媽才會如此生氣
我也相信可能有人聽了這件事會覺得沒甚麼
但是狗不能帶入餐廳是很基本的禮貌
有時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是不想把氣氛弄僵
又或者是鼓不起勇氣去糾正對方
所以很多事情積非成是
這就是台灣人!
其實我們家人雖然不喜歡狗
但是並不反對別人養狗
重點是:台灣人沒公德心是世界有名的!
10.三隻(含)以上聚集於公共場所之寵物,一律當場撲殺。
11.寵物強制植入晶片,飼主亦需強制植入晶片,兩者晶片需同時記載飼主及寵物之資料。
12.若寵物走失,飼主需罰緩寵物市價一百倍以上贖回,放棄贖回者,立即撲殺。
13.寵物因叫聲或是追逐導致兒童及他人驚嚇或受傷者,可當場擊殺,飼主不得有異。
14.不得攜帶寵物進入量販店、商場及飲食場所,若寵物身體任一部位觸碰食品,飼主需將所有食品全數買回,若不願全數買回.......
罰錢沒有用,養寵物的都很有錢,只能「殺很大」!
請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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