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國家要服從多數,但也要尊重少數...難保那一天我們不是在那個少數之中。
osoal500 wrote:我的想法和這位朋友一樣,實在想不通這道理何在。
我覺得煙害防治法有點過頭
三人以上辦公室不得抽煙?我們三個人都抽煙辦公室也獨立空調叫我不能抽?
公共場所不得抽煙?客人有選擇餐廳的權利,餐廳也有選擇客人的權利;老闆我就是要收有抽煙的客人,沒抽煙或怕煙味的人不要進來這樣不可以嗎?
我想這種法令就跟性騷擾防治法一樣,不告不理,我會等著看明年施實後會開出多少罰單。
總覺得,已經 21 世紀了,就只能用這麼粗糙的手法來全面禁菸? 難道沒有什麼雙贏或折衷的辦法?
立法比較容易,要實行才是困難。
就目前為止所見,沒什麼人敢去規勸吸菸者,相信將來還是一樣。
除了對該場所有管理職責的人之外...問題是吸菸者也都有長眼睛的。
目前為止感覺公共場所的廁所,很少聞到菸味。
但我預言明年開始會常常聞到,而且可能常常發生名符其實「佔著毛坑不拉屎」的情況。
室內公共場所沒人抽菸,但是在其外圍會有更多人抽 → 二手菸還是一樣飄進室內空間~
你說外圍也不能抽? 問題他已經特地走到外面了,試問誰還好意思再去趕走他?
就像樓上朋友所說,日本國的情況很特別,正好可以拿來參考仿效,即使已立法禁菸。
這東西總覺得有點像「娼妓」問題,只是嚴禁,必然成效不彰,所謂上有..下有..。
搞不好還生反效果,那才糟糕!
還是覺得往折衷雙贏的方向去下功夫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