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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毒咖啡感想..當事者說是為了消費者權益絕對不容被大企業藐視!你相信嗎?

原po 會上來講,肯定是金額談不攏,這大家心裏有數,至於數目多少,我覺得這不是重點,重點在於商家的態度與誠意。報紙寫統一只想送6000元禮金,我覺得也是扯了點,星巴克的商譽只值這個數字?

台灣消費者一直是弱勢,今天有網路這媒介才有辦法讓弱勢的消費者有能力對抗大鯨魚,我很支持原po的行為,個人光得本樓主太苛責了一點。
To be or not to be.
k945 wrote:
上面這位大哥倒是意見...(恕刪)


大哥 我有說苦主要求300萬不合理嗎 有嗎有嗎?
你哪之眼睛看到了?
一方面說這是原PO的事關我們屁事 一方面又要網友評理
妳是賣茅 和盾牌的人嗎?

我的重點在於 原PO避重就輕
現在已經說了一個謊 怎麼知道裡面還有多少謊
例如:現在原PO說他喝了一口 搞不好事實上次是連喝都沒有喝 (我猜的 非事實)

再此在說一次 我沒有苛責當事者獅子大開口300萬
我覺得價位是在合理範圍內
但是當事者卻在文章裡隱瞞這事實
心機可議
說要公佈統一的事實而已 但是你的文章不只這樣
後文確實有打到你要求賠償的後續動作
就因該要提到你有要求賠償的事

就像你家小孩有天傷痕累累的回家哭訴說 我被學校同學打了
身為父母的你當然會很生氣的跑去理論
結果到對方家才發現事實是你家小孩 勒索對方 對方不給錢才打他...
誰的錯?
就傷痕累累的小孩說的話 被打的樣子 當然是打人的錯
但是他卻隱瞞了一個事實沒說
整件事就會差很多
這招不就是當政客必要的技能
我想我會忽略當事者心態, 而以兩個方向來看
就星巴克的處理態度來看
如果是在美國, 咖啡杯子漏了, 星巴克店員最可能的處理方式, 就是馬上換一杯全新的咖啡給顧客
而統一星巴克卻只是罩上第二層紙杯, 完全沒有尊重顧客的感覺
如果是我, 我覺得杯子不安全, 轉身我就把咖啡丟進垃圾筒了

之後的, 我並沒有詳看內文, 但是我乍看之下的感覺是
統一星巴克有管理疏失
以法律保護消費者的角度看

我支持法官判賠
統一星巴克應該賠300萬
在那串文我早就說要讓他沉下去了

我覺得最機車的一句話是

因為遲遲沒有對方的回應
才要上網請大家評評理

那是不是錢橋好就不會po上網了
大家也都不會知道了
這種人
星巴克不賠也算了
我覺得開300萬太少了, 尤其對那種企業, 以及事後的處理方式.
開個一千萬, 不管後來賠多少金額, 捐給公益團體. (堵住那些說當事人愛錢的嘴巴)
管其他人有什麼意見.

星巴克再多的消毒部隊也改變不了什麼.
買到該杯"特調"星巴克的受害人加油.
~現在來說~賠不賠都沒關西了啦!

因為事情踢爆了~星巴克商譽~受損了!!

消費者~知道了~!!


當初毒牛奶也是很早就有人知道~只是後來被人踢爆!!
支持樓主主張啦
如果買到毒咖啡的網友
在原PO就說明自己有要300萬之情事
現在大家都在幫你說話啦...
但是毒咖啡原PO只像寫小說一般
闡述自己受到嚴重迫害~還表示只是要一個道歉
等到300萬消息一出~
當然大家的觀感就正反兩極囉
事實證明,當初原PO不寫求償金額是對的,
免得因為金錢而模糊焦點。
現在把錢說出來,
大家就只能圍繞在數字上面作文章。
一切等待法律判定吧,
店員疏失造成客戶權益受損,負責人須負賠償責任;
若客戶欺瞞、掩蓋事實造成商譽受損,店家也可以求償。

馬甜甜 wrote:
今天換成是你, 你會願意用3張兌換劵和一個蛋捲和解嗎?

老實講 我真的很希望樓主可以借我喝一口
讓我也可以領這個三百萬
說真的 這麼不景氣 喝這一口 可能跟小老百姓中樂透一樣爽了
我願意 叫我喝一杯我也願意 只要給我三百萬
開版的別模糊焦點…
苦主避啥重?又就什麼輕啦?
賣出加了清潔劑的咖啡就是不對,
犯了錯本來就應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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