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945 wrote:
上面這位大哥倒是意見...(恕刪)
大哥 我有說苦主要求300萬不合理嗎 有嗎有嗎?
你哪之眼睛看到了?
一方面說這是原PO的事關我們屁事 一方面又要網友評理
妳是賣茅 和盾牌的人嗎?
我的重點在於 原PO避重就輕
現在已經說了一個謊 怎麼知道裡面還有多少謊
例如:現在原PO說他喝了一口 搞不好事實上次是連喝都沒有喝 (我猜的 非事實)
再此在說一次 我沒有苛責當事者獅子大開口300萬
我覺得價位是在合理範圍內
但是當事者卻在文章裡隱瞞這事實
心機可議
說要公佈統一的事實而已 但是你的文章不只這樣
後文確實有打到你要求賠償的後續動作
就因該要提到你有要求賠償的事
就像你家小孩有天傷痕累累的回家哭訴說 我被學校同學打了
身為父母的你當然會很生氣的跑去理論
結果到對方家才發現事實是你家小孩 勒索對方 對方不給錢才打他...
誰的錯?
就傷痕累累的小孩說的話 被打的樣子 當然是打人的錯
但是他卻隱瞞了一個事實沒說
整件事就會差很多
這招不就是當政客必要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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