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節骨眼, 一邊喊著裁員失業, 一邊想放假?!有一種很奇妙的感覺...98年的行事曆公佈很久了, 要放要早點講, 現在講不是製造麻煩嗎?其實我不太介意那一天的假, 請假就好了, 管他扣不扣薪,但是我很不喜歡這樣突如其來的禮物,公司行事曆整個被影響到.再說了, 放假多少人會出去? 有錢出去玩還缺那一天薪水?沒錢到連一天薪水都要計較?! 那還是努力上班以免被解僱吧....
scheisseshit wrote:我記得早期元旦都是休到元月二日的...(恕刪) 以前休假到元月二日是因為二日是銀行結算日,所以全國休假一天,那時候的銀行半年結算一次,除了元月二日外還有七月一日,現在已經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