胱痊滷香釋迦 wrote:會定內規,只抵90或95%的現金。...(恕刪) 小攤販沒有營利事業登記不需要繳稅但是上游材料或大盤基本上應該都是要繳營業稅的(消費券跟政府領錢應該也是要5%營業稅吧..不曉得這方面有沒有規定)所以感覺還蠻合理的...
clchang wrote:小攤販沒有營利事業登記不需要繳稅但是上游材料或大盤基本上應該都是要繳營業稅的(消費券跟政府領錢應該也是要5%營業稅吧..不曉得這方面有沒有規定)所以感覺還蠻合理的... 營業稅應該隨附商品售價,由消費者繳納,商店只是代收而已。所以去路邊攤吃東西,可以說少繳了營業稅。也就是說去路邊攤消費的金額,是百分之百消費的價值。去商店(開發票)消費,其實只有所付金額的95%才是產品的價值。比如說去小七買100元的東西,實際上妳的商品只值95元,5元是納入稅收。同樣的東西,去路邊攤買應該只要95元才對,假如路邊攤收100元(和小七一樣),那他就多賺5元。營利事業所得稅則是商家2個月結算一次,等於商家的粽合所得稅一樣。隨所得上升調漲。所以真的應該是像阿桐伯說的,80%起跳才是業界的行情。
那多少%以上就會虧錢?90%?我想像知道中間有多少套利空間~胱痊滷香釋迦 wrote:營利事業所得稅則是商家2個月結算一次,等於商家的粽合所得稅一樣。隨所得上升調漲。所以真的應該是像阿桐伯說的,80%起跳才是業界的行情
很多零售的東西都是本低利厚量少的,假設成本是20%,你收到的消費券跟進項根本不成比例,就算是拿去抵貨款,也是剩很多,這就是沒開發票的零售端,會面臨的最大問題。但是如果你不收,同業能收,那你的生意???在這麼不景氣的時候,誰還會跟錢過不去,先收再說,接下來就是樓主提的問題,怎麼把消費券換現金?小弟還在想,大家一起分享!
我覺得黃金比較保值~wet-28 wrote:去買鑽石吧!! 仔細想想~如果打著持消費券來消費~就可以打九折的優惠~拿到消費券後~又以八折價去換現金~假設賣100元的東西~扣掉所有成本約30-40元~實際上只得到72元 (100*90%*80%)則利潤從60元變成只有32元~大約為原來的一半~這樣算對嗎?一般攤販願意這麼做嗎?我猜應該是願意~至少有生意做就該偷笑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