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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現在還有教官嗎?

各位同學,不要亂哈拉了,自己想一想,您自己跟同學多難管?
然後把這些放大100甚至1000倍.....最後......你要負管理責任(至少學校這麼希望)
然後要做一堆公文,應付一堆也是學長學弟的長官同僚,一會兒教育部,一會兒國防部,然後有事兩邊都不理你
這....那就是教官....因為.....我家裡有一個
d12123344 wrote:
教官不可怕可怕的是主...(恕刪)



好像學校的"主任"教官,都是少將缺

但肩上都是掛中校。但級職章是寫少將

有大大能知道詳情嗎

要一起去爬山嘛~
broken0310 wrote:
是因為要加強學生洗腦教育?還是軍中的缺已經差不多了這樣才能加速人員流動?
還是...........?...(恕刪)

洗腦?

現在大學教官有誰還在對學生洗腦阿?..

大學教官幫忙處理多少學生的事阿~

我是覺得現在大學還是需要教官的,其實上教官沒大家想像中的只會用權威來管制學生,甚至還有人說在給學生們洗腦
反倒是比較像扮演生活輔導者的角色,這是我從高中到大學一路來的感覺
大法官釋字第 450 號 (J.Y.Interpretation No. 450)

大學法及其細則就軍訓室設置之規定違憲?

解釋文


大學自治屬於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舉凡教學、學習自由有關之重要事項,均屬大學自治之項目,又國家對大學之監督除應以法律明定外,其訂定亦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業經本院釋字第三八○號解釋釋示在案。大學於上開教學研究相關之範圍內,就其內部組織亦應享有相當程度之自主組織權。各大學如依其自主之決策認有提供學生修習軍訓或護理課程之必要者,自得設置與課程相關之單位,並依法聘任適當之教學人員。惟大學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六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三項明定大學應設置軍訓室並配置人員,負責軍訓及護理課程之規劃與教學,此一強制性規定,有違憲法保障大學自治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大學置軍訓室是不是被宣告違憲了????
還是我念行政法念到腦殘了??
大學教官現在大學生根本沒人在鳥

就像前面很多版友說得

教官在大學裡的腳色比較偏生活輔導員

出車禍 生病 租屋問題 宿舍有蛇
(之前學校女宿真的發生 結果在教官到的時候 那條蛇已經被"英勇"的女同學砍頭了 )

這些都是教官的業務範圍

尤其是租屋問題

很多惡房東根本就吃定學生

都是要教官出面幫忙喬
所謂的大人就是「好吧,算了」凝結而成的團塊 by SOLANIN
全世界還有哪個國家派軍方的人員進駐校園?
為什麼現在台灣需要呢?為往後將進行政戰洗腦工作預埋伏筆嗎?
上面輔導學生等云云...相信民間有許多專業人員比教官還適合,
教官做這種工作不過是種掩飾,實際上想為誰賣命大家都很清楚!
(相信六年級以前很多人都有被教官慫恿加入某黨的經驗吧!)

比小強還強的中國強 wrote:
全世界還有哪個國家派...(恕刪)


我看美國快了,搞了X光機和金屬探測門還三不五時有人中槍

現在已經是2008年末
教官老早不搞以前那一套囉
軍人怎麼可以長駐校園,那是已前威權時代控制學生思想的產物,沒想到威權時代又來了。

軍人是對外並不是對內,校內有校警就夠了,其他行政工作一堆人人失業快去請,嫌軍人太多沒地方擺,可能是要統一了吧,再怎麼擺也不能把軍人放在校園吧。
中和小黃 wrote:
我看美國快了,搞了X...(恕刪)


台灣與美國同樣可以合法擁搶嗎?
這類比太離譜了吧?比較像是開脫的理由!
2008年又如何!
以前可以拿國旗現在都不能拿了!
簡單的說...
違憲就是違法!
該依法行政的事,難道又選擇性,視而不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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