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 今天未了開驗傷單 竟然花了我整個下午還有整整花了 880元台幣(驗傷單和醫藥費--我是用門診)...我...一定要抓到肇事的人...[
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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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呢
要報案最好先上網路去網路報案,比較不容易被吃掉
然後呢
協尋請打
0800-110-110
警廣空中派出所
絕對比警察處理快的啦!
警察有他們的壓力,有時候我能夠理解
但當我是受害人的時候,就很難諒解
所以呢~
這兩種方法直接給他處理一下....
上面就會交辦...
呵呵...
警察大人對不起
我不是故意的
我只是希望....

希望你們關照我們就像你們關照陳先生一家人一樣....

Gison wrote:
一般來說,他除了會問你車禍的經過外,還會問你要不要提出傷害告訴~~~
如果是我 我會建議先提出告訴再說
因為那個是有期限的
前幾年家父曾經被一個從後面追撞上來的年輕人撞到
雖然他有陪家父到醫院 但是當他父親也來醫院之後 為了撇清責任
態度就轉趨惡劣 而且死不認錯
為人子女的看到父親腳上的傷口 怎麼也忍不下去
一開始派出所也拖拖拉拉 遲遲不來醫院做筆錄(車禍當時有報警 可是等警察來 人早就被救護車送到醫院了)後來 只好請議員出面
派出所才在晚上跑來醫院做筆錄
後來分局三組也是建議提出告訴 原因主要就是前面所提的期限問題
提出之後 三組的刑警一查肇事者的前科 就說:這不是好東西喔~(原來是前科頗多)
後來 基於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也為了少上庭的麻煩
就請求調解(送到調解委員會)
沒想到在調解委員會裡 他死不認錯
連調解委員都看不下去 跟他說:年輕人 不管你怎麼說 你車子從後面撞上去 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基本上就有一定的責任
而且私底下 也告訴我們 這個年輕人實在是 OOXX....
後來 我們為了省事 還是想說 那不然醫藥費由強制責任險的保險理賠付
他再付我們一萬塊理賠 (想到已過六十的父親被撞成這樣 我們寧可不要這個錢!

他那時還嗆聲說:大不了 再去坐牢!
後來調解委員會還是勸他 你如果上庭 絕對不止這樣
而且是民刑事庭都要負責!(刑事坐牢 民事理賠!)加上調解委員會上他的行為 絕對可以讓法官看清他的惡形惡狀!

後來 他也同意了 他又說他一個月賺不多 可不可以分兩期?一個月付五千 我們也答應了
沒想到 他後來拖延付錢 連先打電話講一聲都沒有 拖了快半個月
姊姊氣到不行 打個電話給他 他竟然又賴說:沒錢!完全不提如何解決或是道歉!

姊姊就丟下一句話:那就法庭見!
過幾天 他就乖乖匯錢了
所以 千萬不可以因為一時同情 而斷送了自己的權益
先給自己做好基本的保障
不然 等到發現還有更多問題 需要理賠的時候 違規的肇事者竟然一毛都不用付!
個人經驗 供大家參考
饒益眾生,而不望報;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惱,所作功德盡以施之;等心眾生,謙下無礙
建議您應訊時可以最好把相關驗傷單帶著去(驗傷單、醫療的支出、車輛損傷的照片、車輛損傷修復費用的收據等等,最好自己要先有備份),其他就是身份證或駕照、行照一定要帶囉!,警方製作詢問筆錄,那就請您詳細描述當時的情況,最後會問您是否提出傷害告訴?那就依您的意願決定了(不過建議您可以提出告訴,既然這個人這麼可惡!!);另外一提,警方已經抓到人,而肇事逃逸是所謂的公訴罪,不用您提出告訴,該加害人便會被移送到地檢署,屆時您有可能還會接到地檢署的通知去開庭。
至於民事的部分,就要看您是否要與對方和解,在實務上是否曾與對方和解是量刑或是否緩刑的考量因素之一,這點或許可以成為您談和解的籌碼之一(在肇事逃逸方面,也可能是檢察官是否給予緩起訴的考量點),最後希望您的事可以順利解決!!
purple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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