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el22 wrote:
政府舉辦的中獎...(恕刪)
遺產稅的算法大概怎麼算阿? 30%? 20%?
Dave5136 wrote:
這樣還是贈與,被查到...(恕刪)
所以如果我給予對方現金,對方把現金放在家裡的話基本上沒有課稅問題?
還是說如果政府好死不死去你家泡茶看到你家中有鉅額現金他還是可以請國稅局來查你?

另外如果我給對方現金後,已經算是對方的錢了不是嗎
如果對方把錢拿去存,結果被抓包這樣我會有要付贈與稅的責任嗎?
時間上的問題呢?
例如我給對方錢已經是10年前的事了,如果對方已經把錢花完了的話還會有課稅問題嗎?
抱歉問了一堆衍生出來的問題

也感謝回答的知識達人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