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sel wrote:
另一方面
也是因為我認為這間雜誌社不像其他公司有完整的勞健保與福利制度...
所以說,違規在先的,是徵人單位吧~ 應徵者某個程度來說也是受害者吧~
konya wrote:
我想新聞媒體有問題,都查證對方是未成年而且才16歲應該給予保護不應該這樣大肆篇幅報導!
這就是最混亂的地方,也是最沒有人關心的部份。

theresel wrote:
西裝筆挺的他,確實多了份說服力
很感嘆,現在這社會,是不是只注重外在花俏的顏色,完全不看肚子裡的墨水?
我是假的? 那你又是真的了?
該檢討的,不只是小鬼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