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真的可以把錢轉得一毛不剩
讓你一分錢也課不到稅
王永慶課10億,蔡萬霖4億,其實只是給人好一點的觀感
因為他們的子孫都還在台灣做生意
如果給民眾負面觀感,損失就不只這些了
很多避稅的方法其實書上都有教
要不然花錢請人來做也可以
關鍵在於這些手法都要花一點成本
比方說去國外開公司等等
如果資產規模不夠大就沒有意義了
所以,看到人家避稅的手法,很多其實不用羨慕
因為各位自己也可以如法泡製
但是這些成本﹝包含會計師、稅務規劃師、以及各種移轉、保單等等的費用﹞
划得來與否,才是重點吧!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
難道只依這個道德面的理由就訂定法律收錢
KKao wrote:
搞不懂為什麼賺的錢已經先被扣過所得稅,送人(贈與) 或留給家人 (遺產)還要再被扣一次
遺產稅的正當性不知道在哪裡,說穿了不過就是白牌的惡勢力要分一杯羹罷了。
是的,很遺憾的。目前我國遺產稅的精神就在於此–其名為『社會公平』

也有網友提過了,在現行我國的『整體稅法』規定下,遺產稅其實可以更名為『有錢人暴斃稅』

大家能上網,能在這邊討論,應該都有一定的基礎知識。所以,一定聽過『法律是不保障睡著的人』,
目前網路的好處之一就是,大家努力一下,大概都可以搜尋的到規避遺產稅的方法。
只是那個規避的成本,跟你節省的稅,是不是合算,就自己評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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