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ll wrote:
這首歌詞寫在分手後十年。
不是...
是在描寫交往了10年之後的心情...
應該並不是已經分手...
而是準備要說或是對方已經沒有感覺那種很複雜的感受...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
這是原來的歌詞...
事實上很多歌詞為了押韻...
會出現很多難以理解的橋段...
不過絕對不是分手後10年...
這樣包含"不屬於我"的10年會超過20年(交往時間也算)...
反正第一個10是指唱這首歌的前10年的"某時"...
第二各則是指"某時"開始網後算的10年...
例如今年2008...
那他說的10年之前是1998...
10年後是說1998後的10年也就是今年...
以白話的說法就會像是"10年前我們都想當老板10年後的我們竟成了工人"...
事實上只過了10年...
每個人聽歌感受不同...
除了些詞的林夕能正確說出當時狀態(情人?朋友?快分手?)也只有他能說...
個人覺得之所以十年之前的狀況被寫出來只是在對比我們現在就像之前沒在一起時我看你的樣子...
有那種"還是走到分手這途啊"這樣的感嘆(10年前陪你的那個不也不在了嗎?)...
所以我們這些其他人感覺對就OK了啦...
別太計較啦...

我也很愛小朋友啊.無奈小朋友都怕我.逃的逃.閃的閃...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