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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人知道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是什麼樣的一個組織?

客運司機若是因為這樣被罰錢的話~
以後大家可別在使用MP3隨身聽之類的電子產品了~~
以免帶著耳機走在路上邊走邊聽音樂的同時~
就突然出現一個人搶下你的耳機~
質問你說~~你聽這個廣播or音樂有沒有付權利金~~
如果沒有的話~~就等著吃官司吧~
搞啥阿~~倚天X500手機電池原廠和副場電池都賣1000元~

董 事 會

第 五 屆 董 事 會 成 員
職 稱
名稱

個人董事
董事長
吳楚楚
董  事
陳忠義、黃慶元、蕭賀碩、陳樂融、孫維君、紀明陽
團體董事
董  事
豐華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環球音樂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音韶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董  事
華研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新加坡商新索國際版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董  事
香港商華納音樂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資料來源: 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 http://www.must.org.tw/must_p11.htm


幾乎都是唱片公司

司机應該也只是聽眾,公開收聽;主要播放的人是警廣。
他要找也是找警廣,怎麼會去找司机。
真扯!
MO01查無此人 wrote:
客運司機若是因為這樣...(恕刪)

這個不太可能吧?應該是因為二樓講的,他認為司機那樣作是公開播放。就像小吃店打開電視給大家看一樣,記得上次好像政府說沒有另外接像音響之類的就沒關係,不過去抓的協會還是堅持他們沒錯!
自己用耳機聽,除非他有權力要求你把耳機拿下來給他聽或是把mp3交給他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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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韶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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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研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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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商新索國際版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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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華納音樂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資料來源: 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 http://www.must.org.tw/must_p11.htm


幾乎都是唱片公司

司机應該也只是聽眾,公開收聽;主要播放的人是警廣。
他要找也是找警廣,怎麼會去找司机。
真扯!
我只能說,這個民間團體搶錢的功力比很軟公司還厲害
dgg wrote:
那叫「公開播放權」(...(恕刪)



廣播頻道屬於國有頻道
社會大眾只要買收音機就可以聽了
並無需另外付費 這樣也會有版權問題嗎?
還需要公開播放權嗎?

電視的無線4台 及 數位頻道 也是無需收費即可收看
這樣也會有公開播放權的問題嗎?

如果今天客運上播放付費頻道或CD 那麼 我相信會有版權問題
又如果警廣播放的音樂會有公開播放權的問題 因為既然明知播放在廣播頻道
那麼應該是該協會跟警廣之間的爭議
而不是轉嫁到收聽者身上

changchien1 wrote:
我只能說,這個民間團...(恕刪)

很同意,
二首歌的幾句哼唱就一首要價七萬,
真是很會搶錢。

昨天看韓劇伊甸之東片尾曲覺得很熟悉,
想了一下應該是萬芳的放逐,
不知道這個民間團體有沒收到錢?
我好奇的是
廣播不是公開發送信號的嗎
只要有收音機就能聽
這要找誰授權
真要因為供開放送開罰的話
應該是罰
在收音機上裝喇叭的製造商吧
以後的收音機只能接耳機了
公車上屬於公共場所 屬不特定人聚集的地方

司機聽廣播是可以的

但利用公車上的廣播系統來播放就屬違法

比如一家服飾店的收銀員想聽廣播

它可以在收銀台旁放一台收音機

但不能接在營業場所的擴音器上

倒是音量是灰色地帶

公車司機被罰 只能說他自己法律知識不足

建議大家去了解一下法律面 就會覺得該名公車司機

不需要大家去同情

MO01查無此人 wrote:
客運司機若是因為這樣...(恕刪)


無權這樣做八..警察都不行了何況是那些怪咖..
又要馬兒跑 又要馬兒不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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