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boy99 wrote:這里隱含了另外的問題...(恕刪) 所以才說啦,資訊不夠嘛,我們也不知道有沒有搜索票啊~若只有公文,站方主動配合的情況下就不用搜索票,這才牽涉第二點的問題,而在第二點的問題下,又牽涉到當初大家註冊時同意的隱私權條款有沒有寫到這一條。因為太多資訊沒說清楚,大家討論下去也只會變成各說各話。
inoue555 wrote:所以才說啦,資訊不夠...(恕刪) 是警察局函, 并不是搜索票.01個人資料的利用政策「Mobile01」相關網站所取得的個人資料,都僅供「Mobile01」於其內部、依照原來所說明的使用目的和範圍加,除非事先說明、或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否則「Mobile01」不會將用戶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有相關法律規定, 警察局函就要交出資料的嗎? 那其他政府機構來函都交嗎?
inoue555 wrote:聽過的中文舉例是:「...(恕刪) wiki大神又來幫忙:http://en.wikipedia.org/wiki/Shouting_fire_in_a_crowded_theater注意這個:" ... was later limited by Brandenburg v. Ohio, which ruled that speech could only be banned when it was directed to and likely to incite imminent lawless action (e.g. a riot), the test which remains until this day."且不說在01喊有多大能量, 就算是引起了全國性的拋售潮, 也不是" lawless action ".
sectionboy99 wrote:是警察局函, 并不是...(恕刪) 我的意思是,雖然只有po出函,但是不清楚這封函有沒有附帶搜索票,還是警方希望站方能主動配合。所以,究竟有沒有搜索票就要請站方說明才知道了,如果沒有的話,那就是站方處理不當了。幾個當事人不知有沒有發表意見?
sectionboy99 wrote:「Mobile01」相關網站所取得的個人資料,都僅供「Mobile01」於其內部、依照原來所說明的使用目的和範圍加,除非事先說明、或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否則「Mobile01」不會將用戶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有相關法律規定, 警察局函就要交出資料的嗎? 那其他政府機構來函都交嗎?...(恕刪) 我問過律師了(就是我同學)這部分行為是有爭議不過...低調點...噓~~~基本上我們要當守法的好公民註:以上都是開玩笑的
sectionboy99 wrote:wiki大神又來幫忙...(恕刪) 只是在針對你舉的Clear and present danger說出我聽過的舉例,並不是指我同意這次站方和警方這樣的行動,因為我覺得目前資訊還不夠我做出判斷,請別誤會,謝謝~
sectionboy99 wrote:我也是隨便討論啦, 說到底, 美國法律關臺灣何事. idlechen大大還是要靠"強者我同學"幫忙啊...(恕刪) 不要害我我只是開主題問問大家的意見只是後面某些人的言論或許惹到了另外的某些人雖然主題是我開的...就算真的遇到了不當言論...我又沒權力針對那些言論去刪除跟修改要是被檢調徵詢我也只能照實說啦我們要當守法的好公民我相信檢調是英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