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警方根據 IP 位址逮捕嫌犯

那個刑事局的承辦人~好像是台北大學犯防所畢業的.....
我想自由應該是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前提
如果言語帶有毀謗、侮辱、損害名譽、恐嚇....
那就不叫作自由了
所以即使在虛擬世界裡
大家還是應該互相尊重

gogobook88 wrote:
我想自由應該是以不侵...(恕刪)


+1
畢竟現實生活每個人都不喜歡被人以言語暴力攻擊
虛擬生活中也是相當的
難道您老爸老媽被人在媒體上問候跟在網路上問候
會有人覺得網路上的問候他看起來很爽嗎

或者難道你覺得被小偷偷走你家財物跟駭客偷走你電腦資料是不一樣的嗎?

言論自由無限上綱的結果只是造成無政府狀態而已
去那些動亂國家你的言論真的是自由的......如果你不擔心被另一個比妳更自由的"碰碰"就好
don4756 wrote:
恐怖哦~~看來發表"...(恕刪)


這一張今天大x新聞有拿出來說
真的是很恐怖說
法治本來就是必要的
如果要無法治狀態
那乾脆連 警局 法院 檢察官這些東西通通都拿掉好了
一般市井小民~~會有人覺得去警局~上法院很快樂不恐怖??
行的正,坐的直,何需恐懼什麼白色恐怖。別以為躲在網路背後就什麼都可以做,說話不用負責。
Screamor wrote:
行的正,坐的直,何需恐懼什麼白色恐怖。別以為躲在網路背後就什麼都可以做,說話不用負責。


+1
網路的侮辱跟毀謗,法律上跟真實世界是一樣的。

不然就把政府當成共產黨,學習大陸人,想要罵人,用網路代理、、、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不管是熱點、跳板....其實只是增加追查的難度,網路的特點就是走過必留下痕跡,差的只是追查者功力與花費的心力。之前看過介紹美國駭客的追查過程,有些駭客功力已經到達可以抹去自己登記主機記錄的程度,理論上幾乎是完美入侵無人能知了,但最後還是功虧一簣,原因卻只是因為管理員在統計報表時發現報表數字一直有個誤差值兜不攏,反向追查發現侵入痕跡,再經過技術重建刪除資料回推入侵痕跡,最後再設局讓入侵者自己曝光。

一般民眾上網根本搞不懂什麼IP技術,就算到網咖上網也會被店內和附近的錄影機錄下身影,反而更加暴露自己的身份。就算是盜用他人基地台的溢波訊號,除非故意不在自家附近而是你大老遠跑到幾乎不去的地方,而且從頭到尾都躲在車裡不出來不讓街頭錄影機拍到,要不然要完全不留痕跡幾乎是不太可能的。

說真的,很多人就是以為網路是匿名空間就毫無顧忌亂罵亂搞,根本不認為需要擔負責任。其實網路只是個虛擬空間,現實生活中的道德規範與基本規則在這裡也有必須遵守的,如果還扯上什麼白色恐怖就實在有點概念偏差了,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在現實與網路都是相同的,都是必須以不傷害他人為前提。如果你在現實中的言論行為問心無愧,根本不需要擔心別人找上門,網路也是一樣的。
don4756 wrote:
時常看到新聞報導 ,...(恕刪)


會~~ 但是依據IP抓小毛賊可以 抓頂尖高手很難..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Mobile01 接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七隊來電,將公文公開之行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此所有此封公文之圖檔連結,會由附件主機中直接刪除。

我們張貼的目地是提醒所有會員,發文時注意自己的發言內容,也請各位會員不要再貼出相關公文,敬請大家配合。

若對此處理方式有所疑問,請自行洽詢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謝謝大家。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http://www.cib.gov.tw/

http://www.cib.gov.tw/Contact/Contact01.aspx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