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是雙方你情我願的契約關係如果店家標示商品價格50元無論成本多少消費者就可以用50元買到它除非店家在買賣契約未完成前反悔但樓主的狀況很明顯不是如此銀行提款是另一回事該領到50元就是50元不可能說"帳面上的50元" 實際價值1000元所以溢領的部分就可以算是不當得利
yung_tzu wrote:請問cotree48...(恕刪) 請參考14F敝人的發言,個人的看法是以該事件"賣場人員疏失...出錯貨了"為前提,並非賣場"先把賣場裡的售價調低,或是該拆箱的不拆箱該分裝的不分裝"等等不正當的作為是否有法界先進可提供明確的觀點呢?
cotree48 wrote:請參考14F敝人的發言,個人的看法是以該事件"賣場人員疏失...出錯貨了"為前提,並非賣場"先把賣場裡的售價調低,或是該拆箱的不拆箱該分裝的不分裝"等等不正當的作為 問題就在於要怎麼證明真的是「賣場人員疏失...出錯貨」?舉證責任又在哪一方?法律界有句話:「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請參考。
不好意思...小弟才疏學淺如果說話有得罪發言的前輩先在這裡至上萬分的歉意這件事情就事論事來說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大多都認為是賣場出錯剛好有人把消息報了出來有些人..貪小便宜...跑去買了沒辦法...在這什麼都漲的時代...可以省就省...什麼都要斤斤計較了站在賣場的立場我既然已經出錯了能減少多少損失就是多少最好當然是能全追回來...我想...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有站在哪個角度看這事情如何證明顧客是故意的如何證明商家是故意的說真的...在某些時候是很容易證明相同的...也很難證明東西我已準備好了就等他來拿不過...還沒打給我下星期再不打來就當用完了....
今天事情都發生了該如何解決才是重點小弟不才沒什麼法律知識所以才想上來請教大家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或許我的口氣不好或許我的學問不足或許我的知識不夠如有冒犯...請見諒但我只是想問個清楚畢竟...大公司有法律顧問小老百姓什麼都沒有頂多上來討論區發發牢騷或是問問懂的人的意見保持低調是王道但...再怎麼低調賣場的電腦資料可是一清二楚誰買了誰沒買都知道而且還有那麼多支攝影機連何時出櫃檯...購物車裡有什麼都一清二楚有差嗎....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會上來請教大家就是因為我不懂法律不要因為不懂法律而被店家唬的一愣一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