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auyu wrote:想聽聽我的故事嗎?某...(恕刪) 所以是強迫員工集資然後用福委會的名義發給婚喪喜慶的人這樣哪能算是福利阿,雖然福利金也是屬於一種集資,但福利金收入來至於公司營業額提撥+員工提撥+其他,還有其他來源來做福利的支付,感覺上好一點
K671008 wrote:所以是強迫員工集資然...(恕刪) 你說的沒錯,至於當時公司福利金,全部由公司盈餘提供員工不須提撥福委會婚喪喜慶,其實也還是有補助6000的總經理,副總,董事長也都是6000只是加在裡面的時候,不是那麼重要了我只待過這麼一個可怕的公司,畢竟每逢婚喪喜慶都會心痛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