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些事情流傳已久,大家幾乎都知道,但是誰敢檢舉?證據在哪?這些都是問題,學生去檢舉,除非他不想在學校混了,或打算被當,老師去檢舉,幾乎每個老師都有國科會的案子,誰敢斷自己的後路?
至於法律上,核銷一切都是符合法律程序,品項也符合規定(不會那麼誇張跟國務機要費一樣,有狗飼料或內衣),所以要從法律上來抓,也是無法可管。
至於這算洗錢還算污錢,個人認為算是污居多,因為很多人是沒有付出勞力就取得款項或報酬,跟洗錢的意義不同。
何時才能賺到九億勒?要中幾百次樂透才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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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問題也不能怪教授們,因為制度就是這樣,送計劃書時,就好像計劃已經做好一樣。什麼時候做什麼,要什麼東西都得列進來。真的開始作研究時,可能一開始還會和計劃書一樣。但是可能做到一半,發現什麼設備可以不用買了,還是得買,不然下次申請計劃會被砍錢。也可能發現缺少了什麼設備,申請變更計劃買東西,又怕下次的計劃書會被"刁"。怎麼辨,當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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