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peace wrote:如果開車時時刻刻都要注意自己是否有超速這樣的環境下,開車是痛苦的事情 +1會抱怨的很多人應該是沒注意到限速的改變,要專心看路邊每一個一閃而過的指示牌,真的很累人。一沒注意,幾天後小朋友就要出走了。通常市區我都會注意50上下,但是到了高架橋就要專心看指示牌了,有的60、70、80...上橋、下橋、閘道、引道、轉彎...速度都不一樣。
我期待各位做大事 賺大錢做大事做到有警車幫你開道賺大錢賺到不在乎罰單這種小錢何需再擔心罰單若您做不到 就以時間換取金錢愛惜自己的荷包多注意速限停車去找停車場法律是不會保護弱者的就算再不合理小老百姓還是只能遵守
蛙蛙 wrote:重點是都沒看到速限標誌一直到快出山路才看到一個 對對對...再快一點...就可以看到這條路了...不過你要開七天才能回家....再度支持...龜速才是王道...慢慢龜...看一台一台車過去...超有FU的啦!!!
我個人認為 超速跟酒駕 其實是差不多的行為(也許有人不認為)都是抱持者 不會被開單 不會被警察抓到的僥倖心態如果是安全到家 那就算了如果是發生意外勒自己撞死就算了 還連帶的撞到別人 照成別人家庭的悲劇如果這年代 超速不抓 酒駕不抓那 恐怕 在路上真的很危險吧看到紅綠燈變紅燈了 因為車速太快 停不下來 直接衝過去 結果 碰!!酒駕就更不用說了 根本沒意識了!!或許被警察抓到開了張單子 只是錢損失了換個角度想 如果是撞到了人呢 恐怕一輩子都良心不安吧(也許有人無所謂)我不認為我的觀念是絕對是對的只是 往往很多社會新聞事件 受害的 都是一般無辜百姓就類似林曉培和另外一個男藝人(忘記名字了)肇事的人 活的!!無辜的人跟無辜的家庭呢!!!!
超速如果是持續性的在速限以上行駛~開單合理我開高速公路~一向都是速度訂在100~不快也不慢上次在一高過泰安休息站處~被警車攔下因為我行駛在慢車道時~前方一輛大車猛噴黑煙我稍踩油門~加速切到中間車道~就回復到100行駛就在我變換車道瞬間~被路邊紅班馬給測速到就這樣開了一張紅單~解釋也沒用囉所以~一個瞬間的小動作~就毀了我無紅單的紀錄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