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應該來個鄉民調查~~
我個人對這些殘疾朋友基本上是心疼他們的,因為不一樣的起跑點,他們必須更努力才能有丁點成就,他們努力的做好
每一件我們看似輕鬆的事情,為了是圖個溫飽,反觀我們是為了虛榮心!
在台灣能真正接受殘疾的人,其實不多~能為他們發聲的更是少數,公設少,資源少,只能靠著雙親來支撐他,一旦雙親
亡故,他們就像是人球一般,沒有完整的社福制度來引導他們,甚至連企業都不太接受...
許多不明究理的人也避之唯恐不及,這些人其實骨子裡比誰都還要堅強,努力的一步一步踏出自己的腳步,努力的拼手
完成自己的理想,真的不應該由我們這些好手好腳的人來決定他們的生存與否,如果有一天你我不幸成為殘疾人士,是
否就該失去生存的權利?又或自我放棄呢?

你想法或許就不一樣~
我父親車禍至今3年多~
當初也是面臨抉擇~
簽手術同意書等於我父親會變成植物人~
不簽的話~我將永遠看不到我父親~
當初也是考慮了一下~
後來只有一個念頭~
先把命保住~
其他的~走到哪辦到哪~
現在~3年過了~
你問我後不後悔~
我可以很大聲的說~
我不後悔~~
當然啦~這是我~我不知道我爸是不是正在埋怨我~
因為~至少現在我都還能每天看見我父親的臉~
即使背後龐大的醫療、看護費用~
我還是不後悔~
這大概就是別人說的~
甜蜜的負擔吧~
我很樂於擔下這個負擔~
另外~
當初ICU的家屬休息室裡~
大家也都勸我放棄了~
不然往後的日子會很辛苦~
但真正發生在自己身上~
要放棄~真的不是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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