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由公證人進行,證明「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存在且合法。
*認證:由公證人進行,證明「文書」或「簽名」的真正性,表示非經偽造。
*驗證:由一國家地區之外交機構進行,證明「文書」的效力受到該國家地區承認。
資料來源:
https://www.firstlaw.com/post/difference-of-notarization-legalization-and-authentication/
我找到司法院-公證費用表.(法院公證人和民間公證人的公證"費用標準相同")
資料來源:
辦理公(認)證事件收費方式詳參司法院公告之公證費用標準表。
https://www.judicial.gov.tw/tw/dl-5374-ee37f846ceee4cbd817e0a28736247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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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叫:驗證.認證.公證.
* 印尼方叫:海牙認證(Apostille)=印尼人權部+印尼外交部(認證費約400k印尼盾)
* 印尼方叫:合法化legalisir =公證人(Notaris)
*外國文件沒有 海牙認證(Apostille) / 合法化legalisir + 台辦處的驗證 ,台灣政府不承認法律效力
*所以回台灣前檢查要辦理繳交文件是否要"翻中文" 及 "台辦處驗證" legalisir teto
資料來源:
https://www.roc-taiwan.org/id_id/cat/15.html
驗證完的文件會封釘在一起,請勿拆封成一張一張,拆開就恭禧你,要再重新驗証一次,封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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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簽證 居留簽證 差別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係屬短期簽證,在台停留期間在180天以內。
*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係屬於長期簽證,在台停留期間為180天以上。
資料來源:
https://www.boca.gov.tw/cp-237-3822-b12d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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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新屋區戶政事務所-案例分享-新住民專區
https://www.xinwu-hro.tycg.gov.tw/News.aspx?n=13709&sms=15767
重要的我寫出來.
案例分享-1 申請準歸化國籍-確認婚姻關係之真實性
事實經過:
趙○○女士申請準歸化國籍,因未生育子女且時常外宿親友家,故對其現在婚姻之真實性,有無共同居住之事實有所疑義。(99.8.17)
問題分析:
本案經函轉入出國及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協助第一次實地訪查結果:非虛偽婚姻,即陳報戶政科轉陳內政部核定,內政部再次請專勤隊協助第二次實地訪查查復:「…渠等婚姻關係顯有疑慮,無共同居住事實。」
處理情形:
本案為確認渠等婚姻關係之真實性,爰請趙女士與其國人配偶,檢附婚姻關係事實之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生活照、通聯紀錄…等),共同至戶所舉證闡述填寫聲明書並做成紀錄陳報,順利完成準歸化國籍案件。
https://www.xinwu-hro.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709&s=1096866
案例分享-2 回母國辦理喪失國籍證明.護照回收變成無國籍人士-卡在母國.
*辦理喪失國籍證明.看是要在台灣在《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辦理放棄國籍或文件寄回印尼請代辦辦理
事實經過:
有關楊○○女士如返回緬甸申辦喪失國籍證明,恐護照被收繳而無法回臺1案 。(102.7.3)
問題分析:
1依據外交部97年9月30日部授領二字第0975122115號函辦理。
2. 依法旅外緬籍人士須親向緬甸駐外使領館申請喪失國籍,該使領館審查通過後收繳當事人之緬甸護照、公民證及應課賦稅,並核發「喪失緬甸國籍證明書」,嗣將辦理完成之案件呈報該國政府建檔。
3.然實務上,緬甸駐泰國大使館似於該國政府默許下通融在臺緬籍人士得委託他人代辦上開手續,並核發相關證明。該部考量緬甸特殊國情,已同意駐泰國代表處自上(96)年 10月30日起恢復受理驗證緬甸駐泰國大使館核發之「喪失緬甸國籍證明書」,但須當事人同時提出業經緬甸戶政機關註銷戶籍(並應註明註銷原因及生效日期)之戶口名簿,作為確已完成所有喪失國籍程序之佐證,故 台端配偶應可依前揭方式辦理喪失緬甸國籍。
處理情形:
轉知楊女士申請喪失緬甸國籍前,宜先確認是否具備我國國籍法所定各項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之要件,如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
https://www.xinwu-hro.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709&s=1096883
案例分享-3 結婚證書(A4)-回教結婚是由kua宗教部核發 或 非回教婚禮是由印尼民政局核發 (2選1)
*應該是拿"kua宗教"核發結婚證書和"民政局"核發結婚證書.所以結婚日不一樣.台灣戶政不知道該登記那一個.
事實經過:
有關國人張oo與印尼籍人士張oo婚姻生效日期一案。
問題分析:
國人張oo與印尼籍人士張oo先行在姻尼宗教事務所登記結婚,續在民政局註冊,致產生結婚生效日疑義,駐印尼代表處告稱,根據『印尼婚姻法』及『印尼人口法』規定,夫妻雙方必須信奉相同宗教信仰,以獲得合法結婚。回教徒向印尼宗教部宗教事務所登記註冊結婚,非回教徒則向印尼內政部民政局登記,鑒於印尼民政局及宗教事務所核發結婚證書及其所載之結婚生效日均為有效,依據印尼當地行為法,本案應可從宗教結婚日起算。
處理情形:
我駐印尼代表處將衡酌當事人是否舉行回教婚禮或非回教婚禮、向印尼宗教事務所及印尼民政局登記結婚之先後順序,再行加註當地婚姻生效日期,俾便作為申請人及國內各機關辦理戶籍登記或認領等相關事宜之依據。
https://www.xinwu-hro.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709&s=1096886
不好的代辦帶你下地獄,好事多磨。
印尼和越南在疫情過後,代辦聯合炒高費用,但專業和服務並沒有提升,這一兩年糾紛案例有變多傾向。
轉越南貼文:
提供給大家流程 不要過於聽信
第一趟 台灣先申請 單身證明 自已去法院申請即可
(完全不需要代辦)
第二趟 前往 越南 與老婆 辦理 結婚登記
(完全不需要代辦)
第三趟 辦理結婚 請客 拍照
在前往 預約 面談 - 面談
需要文件 我附給你們
面談 大部分 會詢問 的問題也提供給您參考
1.老婆 幾歲 出生年月
2.老婆 爸爸 媽媽 幾歲 工作
3.第一次 來越南 比如 1/2號來 2/1號回去
(幾個人來 女方幾個接機)
第二次來的 日期 回去 日期 - 辦理面談 所有日期)
3.年紀差距 喜歡對方什麼
4.男方父母是否看過女方(有 如何看到 視訊嗎)
5.男方工作內容 薪資多少 工作幾年
6.是否有介紹人 介紹人幾歲 住哪裡 如何介紹
7.是否有代辦人 姓名
8.是否有拿錢給女方 給多少 給幾次 在哪給的
9.是否有送給女方 貴重物品 如 電視 冰箱 摩托車
10.辦桌請客 幾桌 送女方什麼 如 1對耳環 戒指
11.有無 跟女方 發生性行為 幾次 在哪
12.有無 住過女方家 幾次 什麼時候 幾月幾日
13.雙方語言不通 如何 對談 翻譯軟體(什麼軟體)
14.家人有無 來越南 無(為什麼沒來?)
15.有無打算 給老婆工作
16.老婆 是否有去過其他國家
交往 對話紀錄 (非常重要)
出遊照片 生活照片(非常重要)
如果 已經有心儀對象 真的 自已辦就好
只是 要排隊 而已
有代辦 通常 都有幫忙排隊 所以可以排前面
相對 不想等排隊 就是 $$
可以節省下代辦費 自已慢慢辦 也可以
請勿 聽信 百分百過 有錢就能辦過 謠言
這是不可能的
到面談 基本上 是抽籤 幾號 先面談
以下需要準備的文件 証明 都是非常重要
差不多 全部都要有
不要聽信 所謂 沒有沒關係
錢被收了 到時候 說要有 您就是 自已想辦法生
如果 文件不足 辦不過 那是您自已問題
費用也付了 定金
個人去辦理結婚 坦白說 代辦完全沒有用途
除了 可以 插隊 基本上 沒有任何幫助😔
所有文件 您也是要到 台辦處
並不是 您都不用 前往
只是差別 語言不通 不會表達
需要透過 華僑 翻譯
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LRagB5PBa/
另一個故事,太長自己點聯結進去看。
(事主損失了44萬)
裡面一小段的內文-我認同:
「“要確定是本人”(最好有證件可以確認),在這行業化名並不少見」
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5RnGF5uA8/
這位好像有上新聞那位,正能量的故事(照片居多)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v/1BWobu5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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