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標準不懂法律自己要處理事情的作法您以為提報流氓他就一定要被關起來嗎?提報流氓的作用是什麼?您要不要先去搞清楚一下法院審理案件只要沒有必須立刻監禁的理由,比如重大犯行現行犯 大部分都是以交保候傳做暫時處理方式不然您以為台灣有多少監獄可以關人?把它關起來了就叫做公平正義嗎? 一定要照您的作法才叫做公平正義嗎?您如果看不下去這種流程,這種結果建議您努力進入司法的系統 把整個程序弄的更清楚一點,照您的作法去處理
基層員警怕主管,主管怕民代,民代怕媒體,所以樓主知道該怎麼做了嗎?警察會無奈我能體會,一堆社會上的垃圾就是有一些垃圾民代願意去擔保,人民選這些人出來真的是倒楣極了。反正對方也知道你這一號人物,就鬧大吧!最好鬧到警政署那裡有專案列管為治安不良地區,日後該轄區的分局就有好戲看了。
樓上大大看開點,像我媽媽被打變成互毆,我父母都快60歲的,被6個20~30幾歲的打,竟然判互毆,對方還說她們受傷的人比較多,我們受傷的人最都也只有我父母兩個人,結果法院判我們要多賠她們10幾萬,在這個世界沒有靠山,就永遠是被欺負的,如果不看開還能怎樣呢?
kwi323 wrote:這就是標準不懂法律自己要處理事情的作法您以為提報流氓他就一定要被關起來嗎?提報流氓的作用是什麼?您要不要先去搞清楚一下...(恕刪) 難得版上還有明理之人參閱檢肅流氓條例條文關於檢肅流氓條例對流氓的定義其實很模糊最近有檢肅流氓條例 部分條文違憲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