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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六年級女生,部落格轉貼youtube卡通連結,挨告 !

這是要打免錢的廣告,只要弄一點小手段,媒體一定會報導,又不用自己花錢買時段撥廣告,一樣可以打知名度。
這就是一種行銷手法。

owin wrote:
其實,我比較站在廠商...(恕刪)


其實妳要想看看

就算是惡意炒新聞

他所謂的"法務部"已經 "為維護公司智慧財產權,會照程序辦理"

是該公司太過分

完全不知道youtube有台灣分公司,google就在台北101,老闆還是一位大美女張成秀總經理呢

直接在討論區說youtube在國外無法控告

那今天google搜尋所有有放他們公司連結的blog少說也有五十個網站以上

而且該公司採用 "只是通知該同學見面,想瞭解如何處理本案件的民事處理方法"

他們隨便做這種動作??不抵制太對不起那位蔡先生了

抵制含鈺!!!!!!!!!
CROSS-X™
基本上這家公司一直用[盜版]來稱呼小女孩的行為
我覺得非常誇張
提出的聲明更讓人匪夷所思
盜版絕對是錯的,問題是今天轉貼Youtube的連結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等於盜版?

Youtube上面都有廠商付費的品牌專屬頻道了
就是希望透過大家傳遞製造更高的廣告效益
如果今天這家公司覺得自己被侵權
也可以透過正當的管道對Youtube上的影片提出版權宣告
去找一個貼連結的人下手(不管他是小女孩或成人)
怎麼樣都說不通

何況如果真的違法
法官大可依法審理
哪有什麼回家管教這樣簡單了事

這家公司口頭上說不要賠錢,又說要跟對方見面談民事相關
這不是自掌嘴巴?

eason217 wrote:
基本上這家公司一直用...(恕刪)


扯的是
Youtube上那卡通右上角有CN的標誌((卡通頻道
不知道是不是該公司自行上傳
如果不是上傳者應該撤掉
CROSS-X™
堅決反對欺負蘿莉!!!!!!!!!阿宅們!!!!!發出你們的怒吼吧!!!!!!
這小孩只是貼youtube的link,又不是拿去圖利也不是從含鈺抓的連結跟圖片,這爛代理商憑什麼去告??全世界又不是只有含鈺有圖片,憑什麼說小孩是盜版?? 要告應該是去告youtube吧,標準的欺善怕惡的代理商,卡通是給小朋友歡樂了,法律是保護好人的,這兩者不是給這無恥的代理商去嚇小孩的~~

owin wrote:
其實,我比較站在廠商...(恕刪)



那這媽媽又為何要操弄媒體呢?? 買了卡通不給錢嗎??
廠商有證據說小孩拿去圖利嗎?? 有證據證明東西出處是該公司嗎??
如果沒有如何說小孩是盜版??
該公司要找youtube才對吧,對一個不懂事的小孩下手,就算再有理也不算好漢吧??(更何況根本沒理)
盜版是錯的,但小女孩從頭到尾哪裡盜版了,大家一起抵制代理商。超無恥,但我們這樣說牠,他會不會告我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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