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看地上怎麼鋪的
你可以去找社區建案當初的法定空間是怎麼劃分的
就算是公共區域那往往也是屬於共同持分,
你也不能說他沒權使用
至於霸佔一說,你得先有持分,再談共享.
又或者有社區管委看是管理規範當初是怎麼定的
另外就是台灣一般習慣就是自家門口有使用權
通常非必要也不太會有人硬要去和該住戶爭奪
再說了,如果你要用兩分法的話
假設這戶的權狀真的完全沒有室外空間,
那這家住戶是不是連門都不能出了?因為開門出門不就占用公地了?
pc8801 wrote:
那個要看地籍規劃是怎...(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
你說的不無道理
我當然不會去想要搶別人家門口或是公有地。
但是這個中庭花園的確是屬於公用的地方,所以當我指出那個位置為什麼會有他們家的私人用品的時候,他馬上轉移了話題,說和他的小孩在中庭打球的事情是兩回事。
那個門不是他們家的大門
而是後門。
我們樓上所有的住戶也都是從大門進出不會走後門的。
當然我不反對他可以從那邊進出,但是社區裡的住戶也都有權使用中庭。
他們佔據了公用地在先,然後對站在那邊的住戶驅趕說住戶站在那邊嚇到他們家的小孩。
而住戶為什麼會站在那邊就是因為他的小孩在中庭打球尖叫很久影響到其他住戶的安寧。
如果我有當初的地籍規劃我當然想要釐清,但我不知道這個資料要去哪裡查是不是要向管委會詢問,他們礙於人情也有可能給的資訊是錯的。
社區的另一個角落是一個涼亭, 也完全堆滿了另一個住戶的雜物。
按照這樣的邏輯來看涼亭屬於私人的產權不太可能,幾年前中庭維修的時候花的是大家的管理費去整修那塊地,所以我才會判斷那塊地應該是公有地。
為什麼他們家那麼大還要把雜物堆放出來,可能就是要讓不知情的人以為那塊地是他們的私有地。
不然一般常理很少人會臉皮厚到把自家的雜物堆放在公共空間。
萬一下次他振振有詞的說那塊地是他們家的,我看很多人也會被唬過。
最近社區總幹事才到處貼了公告說公共空間不能有任何私人物品。
樓梯間很明顯就是公共地區。但是他對於中庭公用地被佔據卻沒有處理,我今天深刻的了解到因為那些住戶很難搞。
再這樣下去整個中庭都變他們家的私人倉庫也不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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