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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困難,出手相助;下場是:被狠狠地反咬一口

有時間抱怨不平,何不開一間公司幹倒雜碎?
沒本事當老闆,就當個上班族

抱怨有用,你早就世界第一
樓主敢在01直接指名道姓發表就令我佩服,
因為在公眾論壇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納蘭不是當事人,
無法知道真相,
但是假設樓主陳述為實,
那就表示遇到一個可以共患難,
但是無法共富貴的人。

既然樓主已經採取法律行動,
如果可以順利取回自己該要的,
就達到目的了。

至於別人的放話,
只需要你在意的人相信你就夠了,
至於其他人相信你與否,
你應該在心裡問他們一句;你哪位?

你的敵人就是希望你失控,
目前你有往他們期待的方向前進,
讓敵人的拳頭打在棉花上,
才是你現在應該有的作法。

法律上贏,得到你要的就可以了,
不要管不在意你死活那些人的言論。

納蘭經歷過類似於但是不同結果事件,
在過程中你沒有防備,
導致今天的局面是你要接受的,
取回自己應得的,
損失的就當成自己人生經驗的獲得,
成就升級的人生。

諮詢一下律師,不要旁生枝節,捨本逐末。

祝福你。
要請許賜榮出來講一下
遊客 wrote:
有時間抱怨不平,何不...(恕刪)


跟您說明:
我發文的主要目的是澄清謠言;
開一間競爭公司的確是好建議。
納蘭不畫扇 wrote:
樓主敢在01直接指名...(恕刪)


謝謝您,分析得太貼切了,值得參考。
6HANDJOB9 wrote:
要請許賜榮出來講一下(恕刪)


歡迎許賜榮來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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