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四川大地震時,捐款數目已不少,我就向週遭朋友勸說,把這些錢用在國人身上,;看看921的例子和大陸人的守法觀念.....可想而知,50億大部份都會流入個人口袋中,實際運用在災民身上的金錢是少之又少,除非有一個像"慈濟"的社福團體來運用這筆錢,否則,一切將是消費台灣人的愛心的騙局....
既然,大家有心作善事,為何不運用在國人身上,至少看得到,帳目公開,捐款可有效運用.....等,當然,國際捐款還是可以捐啦!只是,夠用就好,不用顧了面子,失了裡子;台灣可憐的人也不少啊!!
捐款是善行,相信大家都有這個心去作,至於錢要放到那裡,是個人行為自由,以上只是個人觀點,還是希望大家運用在台灣身上,至少......家扶中心,東部基督教醫院,育幼院,聖馬諾醫院.........都需您的愛心

Johnpeace wrote:
又來了
幫助別人還有分種族,國内外嗎?...(恕刪)
手臂向內彎這本來就是人之常情
一個陌生人和你的親朋好友有困難有困難,你會優先幫助誰?
我想答案很明顯,大多數人一定都會選後者
人的心力是有限的,有辦法前者.後者皆幫的人,有這種能力(財力)的人並不多
固然行善不分國內外種族之分,但是國內(同胞)>國外這絕對是人之常情
自己的親朋好友有困難卻視而不見,只一謂的優先幫助一個不相干的外人,這在情與理上都很難說的過去
如果有人真的可以把自己講的跟聖人一樣的大愛無私的話
那請捐錢給我,啥?不想捐?不是行善不分人等嗎?還是那只是立場不一的屁話?
看過一個XX師姐,自己的親人都打理不好了,卻整天說要去哪做義工幫助他人?
這是大愛嗎?一個自己都渡不了的人,其實並沒資格去渡化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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