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台灣人會不會乖乖走個老遠去走斑馬線過馬路
這不要說台灣人啦
你們口中的多守交通規則的老外才叫作不守規則
什麼路口都亂衝
一個敦化南路這麼大的馬路也是安全島就直接橫越
所謂好棒棒遠遠看到行人會停下來的動作
也不過就是有很兇的警察和高昂罰金的關係
我是沒有覺得老外有什麼高尚的交通規則意識
我也不認為交通規則好像應該只有開車的駕駛需要遵守
行人好像就可以滿馬路的亂衝嗎
回到正題
你一個長長的馬路
台灣人是沒有耐性去走到路口的
我想全世界大概也都不會有人有耐性
那搞出一堆路口之後
你就得設立斑馬線
搞了斑馬線以後
有人陳情,或是有人在路口出車禍了
紅綠燈就出現了
那難道一大條馬路你在一個小路口被紅燈擋下來
你開車的火不火
當然火
所以又搞出了連續性的綠燈
那這連續性的綠燈一下去
是不是就要有路口在那裡等你這連續性路燈結束
所以跑出了60秒 80秒的紅燈
一個大路口
一個仁愛路
一個忠孝東路
一個敦化南路
你去算算看你走路橫越需要幾秒
如果你現在是行人
一個路口你要過二次,等二個紅綠燈
你火不火
又火了
所以說到底
就是因為台灣人愛酸愛罵愛陳情
只要影響到自己,阻擋到自己,耽誤到自己
就不爽,要來罵一罵,要找里長找議員找立委
開車的嫌紅燈久,要一路綠燈
過馬路的嫌綠燈太短根本過不了馬路
簡單說就是要急急急,衝衝衝
沒耐性,不想等
台灣的車,人,路口就這麼多
路就這麼小
事情就這麼多
你要拿腹地廣闊,悠悠哉哉的歐美步調來套用台灣用路習慣
你覺得適當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