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白虎哥 wrote:
不公開疫調
認真回覆你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陳婕翎、張雄風台北16日電)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宣布授權地方政府公布確診個案足跡,但須在基於防疫需求、有傳播風險前提下,公布大眾運輸及開放場所活動史,其餘非必要不得公開。
陳時中指出,考量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在發布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的標準時會有疑慮,經綜合考量防疫必要性、個人隱私,以防治及控制傳染病蔓延、保障全體國民健康等前提下,訂定統一的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發布原則,供地方政府參考。
陳時中提醒,各地方政府發布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時,務必注意個人資料保護,避免造成當事人的二度傷害,也呼籲民眾切勿散布及轉傳未經證實的相關資訊,避免觸法及影響防治工作。
根據指引,地方政府可公布的個案資料包括性別、年齡、居住地點、接觸者類型;足跡方面, 若基於防疫需求、有傳播風險等前提,可公布大眾運輸及開放場所活動史,其餘資料若無涉及防疫需要,不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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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們新竹縣市最近公布的確診者足跡
表列只會放上公眾場所,例如賣場、超市、超商、市場、電信門市等等....開放場所活動史
住家、公司...等非開放場所,不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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