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莓阿姨 wrote:
分享後續,經過多方資料參考和與專業諮詢後,順利的找出歐巴桑的身分,並取得完整犯案監視器證據,成功提出刑事傷害罪告訴。
成功逼歐巴桑吐出賠償金和解,並押著對方鄭重的向我道歉了。
樓上講的很好,等到她哪天踢到鐵板的時候,就會有人來收她。
我就是那塊鐵板。
恭喜樓主


北捷撞人的事件累積應是不少
最近就有一起發生在我身上
事發當時 我正排隊循序進入捷運車廂時 無預警遭排在外側的一名身形孔武粗壯的女子用力朝我撞過來(我排內側.沒低頭滑手機) 雖然沒受傷 但當下腳步不穩 踉蹌了一兩下 沒跌倒
對方撞我之後隨即往車廂內部走 隱没在人群裡(當時上班尖峰時刻 人非常多
事後我向相關單位追查監視器 據警方回報 調閱錄影檔查看到 該名女子在進入車廂後自己也腳步不穩晃動
(我推測是在急速用力撞我之後的反作用力 反而讓她自己也站不穩)
聽到這裡 心裡舒坦了不少

有些覺得「沒必要花時間在這上面」的人
大概率是自己剛好沒遇過這種惡意撞人的
是不小心撞人 還是惡意撞人 我想被撞的人都能分辨清楚
我是沒打算姑息這種惡意撞人的人 才會有展開後續的追查行動
如果不幸遇到這種鳥事 掌握幾個重點
1. 記下事發時間
2. 記下地點
3. 記下對方身形特徵 (我是直接用手機拍下對方照片)
4. 若有受傷 當天去就醫並開診斷證明
之後報案時 便可依照片尋線追人
有就醫診斷證明 事後要循法律途徑會有力的多(我沒走到這
最後提醒 把握有效期間 捷運的監視器錄影檔只保存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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