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有沒有考慮終生租房買(恕刪)
非常謝謝你的建議還有拍拍的貼圖


我有開始在考慮了
我或許會把我的頭期款先去新北市買一間中古屋出租
租金收入繳房貸、然後自己再花一萬多在台北市租房子(工作)
租金繳房貸那裡就當作是繳了頭期款就閉著眼睛不管了,三十年後就有房子了
中間租客大大小小的問題當運動做身體健康的
每月台北市的租金就當作是做頭髮做指甲買衣服花掉了吧...

PS可是台北市一萬塊都只能租到鬼屋...............

findlife wrote:
租房外,離開原生家庭(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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