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有印象開始就是"中南海保全"承攬保全工作多年.
我接任大樓主委會後,發現諸多不合理現象!
譬如,我們大樓跟"中南海"簽的只是"管理員代管"合約,
也就是說,名義上管理員是由管委會聘任的,中南海只是"代管",
協助教育訓練.人員事故替補.......等.
這種合約,將來人員出甚麼問題,責任都是在管委會身上,
我很訝異前些任主委怎麼簽得下去?
再者,地區經理對我們這種他認為經營許久的"案場"很不上心,
人不僅不好找,對我交代請管理員轉達的要求也不甚積極,
每次都要我親自打電話到總公司找"大官"反映,才急急忙忙跑來道歉!
不要說我們這種"小案場"人家不重視,現在這麼不景氣,競爭又激烈,
我們七月改選主委,十月保全合約到期,我在九月份就放出風聲要重新招標,
馬上四.五家不同的保全公司都派"經理"登門拜訪,
提出的"合約"跟"價格"又都優於"中南海","中南海"遲鈍到毫無所悉!
所以,我們十月份就換"東京都保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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