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盡量在不涉及政治的前提下回覆, 免得連這一版也被鎖了....(以下純為稅務上的討論, 無關藍綠)
關於徵收能源稅之後, 全民可以享受到的減稅項目, 有好幾種規劃, 以行政院 2006 年的版本為例:
徵收能源稅之後, 可以減免以下稅目(也就是人民可以少繳這些稅):
1. 油氣類貨物稅
2. 電器類貨物稅
3. 橡膠輪胎, 飲料, 平板玻璃貨物稅
4. 體育藝文娛樂稅
5. 印花稅
6. 汽車燃料費
7. 薪資所得扣除額, 提高+$34,000元
若以馬先生的作法, 開徵能源稅, 將來會用來支應以下幾種項目:

各位應該都可以清楚的看到, 在規劃能源稅的同時, 藍綠雙方都規劃了要一起實施的「減稅項目」.
當然, 細節部份相當的複雜, 我們要了解有困難, 但是以公民的身分, 我們應該「監督」政府達成以上的減免項目.
而根據工研院 ITIS 的產業研究報告顯示, 若採用行政院版本, 開徵能源稅之後的 10 年, 可以促使農業與工業的比重下降, 同時使服務業的比重提升, 這樣也符合未來台灣朝向精緻服務業發展, 與提升環保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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