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123 wrote:
如果她還要告,有可能的做法
1.以刑逼民,刑法提傷害告訴是免錢在警局就可以申請了,不過她如果拿不出當天的診斷證明警局就被擋了
如果她當天申請了診斷證明,就要去法院先跑偵查庭,檢察官覺得太誇張會直接駁回告訴
其實車禍當下若有受傷,但沒叫救護車,等雙方人離開了後,事後再來說受傷,大家就有的花了
就算當天私下去驗傷也一樣,因為誰知道對方是不是當天事後拿起子在腿上挫幾個洞,刻意去搞個傷來索賠?
而且,驗傷還有分醫院等級
我遇過其中一個例子,是受傷當下,就叫救護車,送公立醫院,拍X光等進一步檢查
雖然只是小傷,但證明力足夠,公立醫院面對這種需要證明的東西都很謹慎,不敢亂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