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凹凸囧 wrote:媽媽的弟弟應該勉強...(恕刪)...只要跟自己說你這輩子已經不再欠你老母任何了,從今以後老母生死存亡已經與你無關。你的父母恩已報了。以後互不相干。 樓主媽媽借錢給樓主舅舅,舅舅不還錢,跟樓主報父母恩有什麼關係,說什麼樓主這輩子不再欠老母,這是什麼神邏輯!奉勸樓主,不用想太多,錢99.99%不會回來!(還有萬分之一的機會)
toafu wrote:4年前舅舅 ( 媽...(恕刪) 冤有頭,債有主我倒覺得這應該算是你媽跟你借的畢竟是你媽逼你的找你媽要囉就算你報警或上法院匯款記錄無法證明有借貸關係沒借據的話,就變成你媽要出面作證,這不是搞得你媽心裡也不好受嗎?有些事,放不下也得放下沒第二條路了嘛